70年来四川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

成都商报 2019-09-11 07:25

为全面客观反映70年来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四川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9月10日,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举行,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统筹推进民主法治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为民立法

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

“一部法规保护和挽救了一座古城。”有关专家和群众这样评价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的制定。2004年7月,《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出台,对古城保护、资源开发、古民居院落打造、文化挖掘等行为作出规范,用严格的制度和措施筑起保护阆中古城的铜墙铁壁。自此,这座千年古城脱离无序开发,得到有效保护。2018年3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修订工作,将山水城融于一体,进一步扩大了阆中古城保护范围,新的法规已于今年7月30日起施行。

新中国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四川省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现行有效215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181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06件,基本涵盖了全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生态等各个领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介绍,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01件,其中民生领域立法46件,占比近半,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其中,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护保障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被列为一类立法项目,部分已出台实施。

在立法内容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注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先后出台了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村镇供水条例,批准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等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受到群众拥护的法规。

以《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突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和创新,切实解决老年人所盼、所急的问题。

严防冤假错案

把刑事庭审实质化

作为推进改革的着力点

“四川把刑事庭审实质化作为推进改革的着力点,有效防范了冤假错案,推进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相统一。”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世成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把刑事庭审实质化作为着力点,2015年在成都市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国探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

2016年,四川省委政法委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和律师界共同努力,着力解决庭审“虚化”问题,打造控、辩、审“三角”平等对抗架构。

目前,四川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已形成明确庭前会议效力、高效排除非法证据、关键证人出庭“应出尽出”、有效调查出庭证人、提高当庭认证和宣判比例、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优化裁判文书等核心做法,基本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有效确保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防范了冤假错案,相关做法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有益经验。

仅2018年,四川省中基层法院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结刑事案件5780件,证人出庭案件数占比达35%以上,当庭宣判案件4384件,占比达75.8%。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案件办理,四川还大力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建成跨部门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规范8类主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实现政法部门办案平台全联通,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办案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和部门间业务联动协作,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

原标题:70年来四川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

编辑:申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