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爆炸事故情况通报:非法运输氯酸钠 拟实施顶格处罚

2019-09-12 13:09  来源: 红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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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范鱼)9月12日报道 今日,市应急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19年1-8月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曝光“8·5”氯酸钠非法运输爆炸事故、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严重违法等典型案例。同时,介绍了近期开展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六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

“8·5”爆炸事故非法运输氯酸钠所致

相关责任人已被拘留

8月5日12时35分,一辆装有4吨易制爆化学品氯酸钠的依维柯箱式货车(车牌号为川A8S7H3)在途径东三环路五段时,因车辆自燃引发装载的易制爆化学品氯酸钠发生燃爆事故。通过溯源追查,成都蜀航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成都中天化工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金贝川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四川曙光储运有限公司对其所出租的存在仓库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市应急局立即组织龙泉驿区应急部门将剩余违规储存于龙泉曙光仓库的92吨氯酸钠安全转移至原生产企业专用仓库存放。同时,市应急局牵头组织龙泉驿区、武侯区、金牛区等地应急部门已完成对涉嫌非法经营、储存易制爆化学品的成都中天化工储运公司、成都金贝川化工公司的立案调查,拟实施顶格行政处罚;市交通运输局完成了对从事非法运输易制爆化学品的成都蜀航物资供应公司的立案查处,实施了6万元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现已对涉案的张小林、万洪良、廖旭、刘凤群、陈志洪等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截止8月底

成都共监察执法4440户企业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成都安监系统通过推行“三级联动五个一线”监察执法模式、“双随机”执法、“不定时监管执法”、“全员执法”等,有力提升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实效性和威慑力。据悉,2019年以来(截止8月底),成都安监执法机构出动13307人次,对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重点监察,共监察执法4440户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525份,到期复查企业1197户,受理举报193起,立案查处628件,结案563件,处罚款1397万元(去年同期为1388万元)。

据了解,近期,市应急局还开展了成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六大专项行动,会上公布了六个专项方案,包括了《成都市“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方案》、《成都市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等。记者注意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以及工矿商贸行业的治理工作被放在了重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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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钰宁责任编辑: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