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建行、中行等三大国有银行在川最新房贷政策来了

成都商报 2019-10-11 14:32

10月8日,商业银行实施最新的房贷政策。继农行、交行之后,工行、建行、中行等3家在川国有银行的最新房贷近日也正式公布。10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这3家银行获悉,他们也已于8日起对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参考基准定价,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既定加点政策的基础上,各家银行还会根据客户风险状况、信贷条件等制定不同的利率水平。

根据客户资信定价

保持基本稳定

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表示,该行最新的房贷原则是要保证实际利率水平的基本稳定。其中,首套房利率不低于LPR,二套房利率不低于LPR+60个基点,相当于首套房利率至少4.85%二套房利率至少5.45%

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行也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对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加点下限基础上,综合考虑借款人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据称,针对成都、各市州不同区域,建行四川省分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最终保持新政前后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表示,按照人民银行及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最新政策要求,该行的房贷新政原则上执行首套房利率不低于LPR加60个基点、二套房利率不低于LPR加80个基点的定价政策,同时根据客户资信情况适度浮动,并保持住房贷款实际利率值基本稳定,成都及各市州地区定价政策一致。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相当于首套房利率至少5.45%二套房利率至少5.65%。

浮动利率客户在调价周期内

参考最新LPR定价

房贷新政实施后,各家商业银行对贷款合同在条款设置上做了一些变化,有的银行提供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供客户选择。建行四川省分行表示,对于10月8日(含)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客户选择固定利率的,贷款执行利率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且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如客户选择浮动利率的,贷款利率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并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重定价周期,以重定价日前一个工作日相应期限的LPR为新的定价基准进行定价。

中行四川省分行表示,对于采用LPR定价的个人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浮动周期(重定价周期),在浮动利率生效日(重定价日)随最新LPR贷款利率而变化。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家银行的重定价周期通常是一年。这意味着,对于10月8日(含)以后新签订贷款合同的客户,如果选择浮动利率,那么每隔一年就可能面临执行利率发生变化,相应的月供也会变化。而对于在10月8日新政实施前已签订合同的客户,各家银行都表示仍按原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 杨斌

原标题:工行、建行、中行等三大国有银行在川最新房贷政策来了

编辑:申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