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不改正 成都一肉类加工企业被罚60万

成都商报 2019-12-12 07:29

家庭农场20米处溶洞口有明显异味及蚊蝇、吸污车停靠在路边向污水井倾倒暗黑色液体、采样探头未伸入排气管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昨日,四川省环境生态厅通报了全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十大案例。

据悉,今年截至11月,四川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979件、罚款3.57亿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总数为642件。

超标排放废水拒不改正6天

被罚60万

2019年2月25日,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对成都市蓉金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在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对其废水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氨氮超过标准限值1.12倍。3月12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并再次对废水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废水中氨氮仍然超过标准限值1.19倍。

金堂生态环境局针对第一次超标情形,依法于3月6日对成都市蓉金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告知将对其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并处以罚款10万元;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时间自2019年3月7日至3月12日,处以罚款60万元。

溶洞口异味及蚊蝇牵出排污案

罚款10万,负责人被拘10日

2019年4月12日,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接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北川天悦家庭农场利用塑料管道将养殖废弃物排入溶洞的情况通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检查发现,在该农场干粪堆场东南方向约20米处的溶洞口有明显异味及蚊蝇,通过调查询问及现场指认,确认该农场存在将养殖废水通过抽水泵排放至溶洞的违法行为。经监测,该农场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类大肠菌群均超过排放标准。

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北川天悦家庭农场处以罚款1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农场负责人被行政拘留10日。

非法倾倒废矿物油

被判5个月拘役到1年有期徒刑

2018年10月2日9时,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接到市民举报,龙泉驿经开区南一路有2辆吸污车停靠在路边,其中一辆正在向污水井倾倒暗黑色液体,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深入调查,发现该案由多人共同实施。其中,大英县澳森废渣处理厂以收入分成为条件,将企业资质借用给鄢某某;鄢某某获取资质后,通过投标与成都华裕玻璃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弃物处置协议,中标后为尽快处理协议中约定的废矿物油,鄢某某通过中间人郑某某将处置业务转包至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杨某某;杨某某随后雇佣涉案的2辆吸污车对废矿物油进行转运、倾倒。截至案发,已倾倒约26吨废矿物油。

龙泉驿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四川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调查处理。由于案件涉及多人共犯,性质恶劣、案情复杂,且涉案企业跨区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成立专案组侦办。目前,6名被告被分别判处5个月拘役到1年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到5万元不等罚金。

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

被罚10万

2019年1月8日,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化监管系统管理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回放发现,泸州市顺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检测线检验员在对1台客运车进行尾气检测过程中釆样探头掉落,未伸入机动车排气管并悬挂于空中,没有实际检测到机动车尾气,却出具污染物排放指标在正常范畴的合格检测报告。执法人员随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并调取监控视频,查实该企业在机动车尾气检测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情况。

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泸州市顺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0万元。

据悉,接下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针对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编制《生态环境执法100问》《典型案例汇编》,解决基层执法中的疑难杂症;同时设置无人机、无人船、新型快速监测设备的操作课程,安排专人学习,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叶燕

原标题:超标排放废水拒不改正6天 成都一肉类加工企业被罚60万

编辑:段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