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秩序与活力融合共生
红星新闻网 2020-01-05 08:00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城市安全。
社会治理现代化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正确处理好稳定秩序与激发活力的关系,坚持和深化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实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城市治理方式转变,推动城市发展与治理良性互动、秩序与活力融合共生,努力在宽严相济中实现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处理好活力与有序的关系,社会发展需要充满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活动的。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涌动不行。秩序与活力是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永恒动力,是社会发展治理追求的永恒主题。当前,成都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形势任务早已超出传统认知和历史经验,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统一,平衡好秩序与活力的关系,形成与城市多重目标相匹配的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和创新创造能力。
要注重凝聚共识,强化价值认同。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引导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社群组织、公民个人等各类主体作用,以新思想新理念汇聚各方力量、凝聚发展共识,有效激发全社会参与城市建设发展澎湃活力。
要注重见微知著,促进风险防控。我们要善于研机析理、察形观势,善于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善于包容审慎、综合施策,健全市级层面风险防控领导机制,持续推进“三张清单”和10个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攻坚行动,坚持审慎监管路径和弹性治理机制,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
要注重社区发展治理,强化基层基础。我们要围绕强基固本抓治理,围绕提质增效抓发展,创新“党委统筹、双线融合”领导体制,构建“一核三治、共建共享”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增强社会组织自我发展和承接服务能力,打造党建引领、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全市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让生活更美好”的发展初心,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以共享发展理念开创共建共治新局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标题:让秩序与活力融合共生
编辑: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