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示告诫书
成都市场监管 2020-01-23 13:11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口罩等医用商品市场价格稳定及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针对口罩等医用商品进行重点监管。现发布警示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在自主定价领域,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口罩等医用商品正常价格水平,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推动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矛盾纠纷。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合谋统一价格、串通涨价,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生产经营者要严格保证口罩等医用商品质量,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等医用商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损害群众健康及利益。
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部署开展全面监管工作,严肃依法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以及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等医用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编辑:邓思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