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社局:企业可缓缴社保最长6个月

成都商报 2020-02-12 07:57

疫情防治期间,为了全力支持企业防控疫情,成都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帮助企业纾危解困、健康发展。其中就包括了受疫情影响到企业可以延缴、缓缴社保,社会保险降率调基等等。2月11日,成都市人社局对这一系列相关举措进行了详细梳理解读。

成都市人社局在解读中明确表示,受疫情影响在成都市参保的企业和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中断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基数申报的,可延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通过网上或社保经办网点办理,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受疫情影响在成都市参保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长至3月底缴纳;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7月底。用人单位在延长缴费期结束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根据成都市人社局的解读,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签订缓缴协议,予以缓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自申报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最长延至2020年12月底,缓缴到期后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

原标题:市人社局:企业可缓缴社保最长6个月

编辑:申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