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设立1.5亿元专项资金 用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2020-02-14 15:23  来源: 红星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刘杰 罗同)2月14日报道 昨日,蒲江县出台《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政策措施》,设立1.5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增长。

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给予补助

疫情防控期间,蒲江对县上确定的参与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生活物资保供做出贡献的重点企业给予用工、原材料、物流、员工防护等费用一次性补助。其中生产类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供应类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为全县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防疫物资生产、防疫设施建设的企业员工等防控防疫人员免费提供20000份疫情防控期间的商业保险保障。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非国有单位 免去2、3月租金

对达到复工防疫标准,安全复工复产的工业类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统计的服务类企业、物流重点保供企业和疫情防控需要的定点住宿业,给予防疫体系建设投入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降低企业生产用水、用能等负担,今年2月至3月,蒲江县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及生产类企业非居用气、用水、污水处理费,依据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按蒲江县现行价格的90%结算。对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确有困难产生欠费的暂不停电。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旅游商贸、电商物流及相关制造行业承租国有资产的非国有单位(个体经营户),今年2、3月份租金全免,4、5、6月份租金减半。

支持县域电子商务企业围绕蒲江特色农产品、工业品开展线上订购和网上营销活动,在2月到5月期间,线上销售额达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物流费用补助。

对2020年上半年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20%的补助。

对新增吸纳就业10人以上、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给予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其他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推动网上办理

开辟“金融绿色通道”,企业暂时还款困难,短期无法正常经营和开工延迟的企业,可合理进行续贷或展期;存量贷款办理续贷的企业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现行利率下浮10%。

开通企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推动实现“网上办”“预约办”,落实专人全程代办帮办服务、上门服务,建立容缺受理、现审现勘工作机制,实现即来即办、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快速审批,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小时内办结,零成本。实行一窗办理、“证照联办”、承诺后补。

编辑:申海娟责任编辑: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