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社局权威解读4项就业补贴政策

红星新闻网 2020-02-16 08:08

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和劳动者最直接、最急迫的现实问题,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有力的就业政策保障。

2020年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申报条件有哪些新的变化?据介绍,将主要体现在企业裁员率有所放宽。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参保职工总数的20%……企业只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及以前无欠费,就可以从2月17日起向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标准是返还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中小微企业在《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印发后吸纳了在成都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成都户籍农民工就业,与被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就可以向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市或各区(市)县防控指挥部的应急保障成员单位确认的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因扩大产能需要,每新招用一名职工并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及以上,可向参保关系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市人社局明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向成都市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劳动者在重点工业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1000元/人标准,向重点工业企业所在的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本报记者 王雪钰

编辑:邓思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