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出台“十条” 帮助企业复工复业

成都商报 2020-02-17 07:09

资金补贴、财政贴息、减免租金、减免(缓)税费 ……记者2月16日获悉,青白江区政府印发《积极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业10条政策措施》,持续深化企业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快青白江企业(项目)复工复业,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针对青白江区内增产转产防疫物资,且产品优先供应复工复业企业(项目)的企业,纳入区级重要医用物资战略储备采购名单,预付采购货款,按企业新增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加大防疫物资国际国内采购力度,在满足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以成本价保障复工复业企业(项目)需求。对从市外采购口罩、测温仪,且在区内销售的零售药店给予采购金额5%,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自行采购口罩的规上(限上)复工复业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口罩货值5%、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在青白江先进材料产业功能区、青白江国际铁路港和青白江欧洲产业城分别设置不低于2个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医学观察人员。对职工短期安置有困难的企业,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部分周转倒班房。

成都国际铁路港是青白江特别的“存在”,针对报关的国际贸易企业,按照每单150元报关费标准给予补贴;对已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含进口预付款保险)的外贸实绩企业,按照实际支付的保费金额给予全额补贴。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或成都铁路口岸内产生的吊箱、移箱、掏箱、装箱、称重、短转、理货等经政府部门核定的公共收费项目,给予100%补贴,集装箱超期堆存费进行免收。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吴华宇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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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