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困难企业可申请公积金缓缴或降比

成都商报 2020-02-26 07:16

日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2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通知》的这一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从时限要求、困难企业认定等等方面解答了企业享受政策的具体操作问题。

问:如何选择降比/缓缴的情形?

答:因受疫情影响申请降比缓缴的企业,包括各类企业,无所有制区分。降比与缓缴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选择。

企业在提出降比、缓缴公积金申请时,要综合评估受疫情影响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程度,统筹好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尽量减少对职工权益的影响。一般首选降低缴存比例,且降低比例的程度要与企业困难大小相匹配;困难特别大的企业,可申请缓缴。

问:如何认定“困难企业”?

答: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申请降比/缓缴的,一般应通过职代会、工会等决策程序确定。鉴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事发突然,情况非常特殊,并且大量企业尚未正式复工,难以进行有效的职工协商并召开职代会、工会会议,本次降比缓缴申请明确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认定。这也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

问:降比/缓缴的时限要求是怎样的?

答:企业最迟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成都公积金中心全辖20个服务部提交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盖章的《降比或缓缴申请表》。企业申请降比或缓缴的期限,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问:降比/缓缴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企业一般应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参照《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企业可将降比期内的当期实发工资作为基数。

问:如何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

答:企业完成行业主管部门的困难情况认定后,企业经办人员先通过12329热线在全辖20个服务网点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再按照预约时间到所预约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问:降比/缓缴期内,职工个人可继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吗?

答:企业申请降比/缓缴期间,允许职工按照降比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继续缴存个人部分的公积金。办理方式仍然由企业代扣代缴,并由企业经办人员预约现场办理,通过按月补缴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完成个人缴存。

问:如何理解民企降比后的差异化缴存?

答:已办理单位差异化缴存的民营企业最低缴存比例为5%。申请降比后,这些企业可在1%~12%的范围内继续保持差异化缴存状态。

问:降比/缓缴期满后如何处理?

答:申请降比的企业在期满后应恢复至缴存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无须补缴降比期间的部分。

申请缓缴的企业在期满后,应恢复缓缴之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并补缴。补缴比例低于5%但不低于正常缴存基数1%的,应与职工协商,并经职代会或工会审议通过。

申请降比/缓缴企业在期满后,若企业经营状况仍未好转,需要继续降比或缓缴的,应在期满前10个工作日,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向开户地所属公积金网点提出申请。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

编辑:邓思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