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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居住权”,有点不一样!

2020-05-26 10:05   来源: 光明网   编辑: 邓思璐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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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权编草案首次提出“居住权”制度,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那么,这一法定居住权与我们常说的居住权一样吗?它对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有什么作用?

夫妻之间居住同一房屋,适用居住权制度吗?

未成年人在长大之前住父母的房子需要居住权吗?

照顾老人多年的保姆在老人去世后享有居住权吗?

到底什么情况下才适用法定居住权?

……

今天,《光明云说法·民法典专家谈》第二期聚焦物权编草案“居住权”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听民法典编纂专家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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