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建居住区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 与住宅同步验收(2)
附件: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科学育儿的业务指导。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牵头组织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落实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政策。
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
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治安防范。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服务性质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已实行行政审批综合改革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事业单位性质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的依法注册登记(已实行行政审批综合改革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机构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部门负责推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
财政部门负责利用现有财政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完善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的日常管理,监督相关单位执行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
应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依法开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税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类产业功能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金融和保险支持政策,推动开发相关险种。
工会组织负责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共青团组织负责针对青年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的宣传教育。
妇联组织负责参与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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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