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四川食品生产许可办理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

红星新闻 2020-06-30 07:52

从7月1日起,除特殊食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的许可权限在省市场监管局外,其余食品类别许可权限均下方到各市(州);许可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这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下发的“关于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带来的新变化。

白酒、食品添加剂等许可权限下放

婴幼儿辅助食品许可权限上收

今年3月1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生产许可权限、许可办理程序、许可现场核查、办证的时限、许可证的管理等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四川将如何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随着《实施意见》的下发,对于许可管理权限、严格许可程序、强化许可证的管理等有了新“注解”。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进一步明确了许可管理权限是此次新规的亮点之一,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主要对省、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的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作了明确划分。对需要由县级市场监管局实施的低风险等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由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根据本地实际依法确定,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实施,“与原许可权限相比,在总体保持稳定的情况,对部分食品类别权限作了’放、收、增”调整。”该负责人介绍。

今后,四川的白酒、食品添加剂的许可权限,调整为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味精)、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等低风险食品的许可权限,由市(州)市场监管局根据本地情况依法确定本级或县(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实施。

不过,对于风险高的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许可权限,将上收省市场监管局实施。

此外,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新增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实施核发生产许可。

食品许可办理时限

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另一值得关注的亮点是《实施意见》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程序,对申请受理、现场核查、许可决定、变更延续等进行了明确。

从7月1日起,新办食品生产许可、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等四类情形须组织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对申请材料、许可时限等作了调整压缩。特别是在时限要求上,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时限及许可证颁发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原标题:7月1日起,四川食品生产许可办理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

编辑:唐芷琪(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