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 实施方案出炉

2020-07-28 13:56  来源: 红星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7月28日讯 据省财政厅官网消息,四川省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出炉,该此方案,中央稻谷补贴资金总额的90%用于稻谷生产者补贴。中央稻谷补贴资金总额的10%集中用于种植结构调整。同时,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原文如下:

四川财政厅 四川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财建[2020]1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发放工作。

附件:四川省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 月14 日

 

四川省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稻谷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原则

(一)保障精准,突出重点。专项资金安排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提高资金补贴的精准性,切实稳定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二)调整结构,突出质量。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二、调整内容

(一)中央稻谷补贴资金总额的90%用于稻谷生产者补贴。

1.资金分配。以各地上年度稻谷实际补贴种植面积为分配因素,省测算确定对市(州)、扩权县(市)补贴额度。各地以当年稻谷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确定本区域补贴标准,兑付发放到户。

2.补贴范围。原则上用于稻谷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如有结余可用于优质稻谷生产和产业发展。

3、补贴对象。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的补贴对象为省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涉及补贴面积核定、兑付等基础管理规定,仍按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的《四川省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中央稻谷补贴资金总额的10%集中用于种植结构调整

从中央财政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中调剂10%的资金由省统筹,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选择产业基础好、优势突出、集中连片、综合生产能力强的水稻重点县实施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建设,集中用于优质稻推广、全程机械化育插秧等关键环节技术补贴、组织市场化收购等。示范县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由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报经省政府同意后,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

三、有关要求

(一)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统筹利用已有兑付渠道、管理模式、人员机构等工作基础,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补贴方案。鼓励各地在制定补贴标准时,采取降低或不予补贴等差异化方式,减少重金属污染地区的稻谷种植。重金属污染地区的补贴标准,不受省测算补贴标准向下浮动不超过10%的限定。核实补贴种植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二)强化政策组织实施。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具体举措,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在政策实施中,要坚持并完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信息完整真实。要将稻谷补贴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要加强政策落实和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明确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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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赛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