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中介机构一年房租后,却被房东下逐客令:没收到下月租金……
红星新闻 2020-08-11 00:14
“房东说要么限期搬走,要么续租另外和签订租房合同,支付房租。”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张通过一家名为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的包租公司租赁了一套房屋,支付了一年22750元的租金,没想到却收到了房东的“逐客令”,原因是包租公司突然与租金一同“蒸发”,房东没有收到租金。
无奈之下,房东和租客集体上门讨要说法,然而公司大门紧闭,联系不上。此时,小张才发现还有大量的房东和租客也遭遇了相同困境,大家纷纷报警。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同时相关部门也向社会发布了住房租赁交易风险提示。
巢客遇家成都总部
租客上当?
“高收低租”,中介机构倒亏?
原来一边是年付,一边是月付
“我完全没有预料到,中介是月付给房东,存在有跑路的风险。”——租房者
租客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今年3月份,何先生准备在锦江区优山居小区租一套房屋居住,在网上查询发现该小区套三的精装房租金均价在3500元每月左右,突然他刷到了一条房租租赁信息,仅需2700元,相对便宜。虽然起初有些疑虑,不过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看了房。经过现场了解,他得知出租方是一家名为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客遇家)的中介机构,租金是年付的形式。在何先生看来,根据之前租房的经验,通常年付的话比月付要便宜一些,因此该中介出租比均价便宜他觉得挺合理的,便以每月2850元的价格租了一套精装房。为了确保租房稳妥,现场何先生要求中介当面打电话给房东,确认是有授权委托,同时也在物管处核对了房东及房屋相关信息,这才放心签了的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三万多的租金和一个月押金。“我完全没有预料到,中介是月付给房东,存在有跑路的风险。”
租客支付的一年租金
7月底,何先生突然接到了房东打来的电话,说没有收到7月份的房租,这一问才发现,原来中介是月付租金给房东,而自己却是年付租金,中介给房东的租金是每月4300元,收自己的租金却是2850元一个月。“中间有一千多的差价,中介倒亏,还怎么盈利。”发觉不对劲后,何先生赶紧联系了公司业务员,要么不回,要么告知已经离职。同时,房东那头也联系不上公司。
8月5日,他来到公司总部,已经大门紧闭,没有人了,接着就去三瓦窑派出所报警。 此时,何先生才发现除了自己,还有很多有同样遭遇的受害者。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仅他建立的500人微信群维权已经满员,另外其他还有多个维权群,人数在不断增加,当中有房东也有租客,受害的准确人数及金额正在统计,大家都已经报警,警方正在调查中。
房东无奈!
房东没收到租金下“逐客令”
交了房租的租客被赶走
“我们没有收到房租,也是受害者,根据合同有权收回房屋。”——房东
租客被房东下“逐客令”
房东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房东说要么限期搬走,要么续租另外和签订租房合同,支付房租。”今年6月初,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张通过巢客遇家在犀浦地铁站附近租了一套80平米左右的小套三,租金为每月1750元,同样是押一付一年租金的形式。在签租房合同前,谨慎的小张查看了公司信息,房东授权委托书,也看了房产证、身份证并在物业、房管局等核查,在确定没问题后,他一次性支付了22750元的租金。8月4日中午1点左右,他接到了房东的电话,房东称迟迟没有收到中介的房租,若逾期时间到了将让会收回房屋,让小张搬走。 听到这个消息,可把小张急坏了,“我明明交了房租给中介,中介没给房东租金凭什么要求租客离开。”小张向红星新闻记者出示了他与中介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出租人(甲方)系巢客遇家,自己系承租人(乙方),在小张看来中介是由房东授权委托,根据合同他已支付了中介相当于是支付给了房东,应当合理在租赁期内居住,不应该搬走或者再次支付房东租金。 为此,他正在和房东协商中。
然而,侯小姐却没有那么幸运,7月21日才签了合同,交了27950元租金的她已经被房东赶出了出租屋,“房东换了门锁,进不了门,房东联系不上。”8月7日晚上,侯小姐说自己经历了最黑暗的一个夜晚,房屋进不去,所有东西都在屋内,连一件换洗的衣服都没有,最后她答应搬走,房东才联系上开了门。
“我们没有收到房租,也是受害者,根据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对租客下“逐客令”的方式,房东们也十分委屈,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位通过巢客遇家出租的房东李大姐透露,今年5月她将龙泉驿区一套约50平米的房屋授权给巢客遇家出租,权限为两年,每月租金为169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一,第二年月租金上涨为1774.1元。“中介设了一个半月的空置期,之后才开始给租金。”李大姐说,考虑到中介给的租金比均价高一些,尽管有空置期,平均算下来也还划算。
6月租金顺利到账,到了7月底,本应该租金到账的日子,李大姐却迟迟没有收到。她马上联系了业务员,告知她是公司账户出了问题被封号,解封需要15-20个工作日,将延迟支付租金。并且自己也没有拿到公司工资提成。谁知,又过了几天,公司却关门了。当她联系上租客时,才得知原来租客已经支付了一年的租金给中介公司,而中介收取的租金仅每月1120元。随后,她向警方报了案。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李大姐作为(甲方)与巢客遇家(乙方)分别签署了授权委托书以及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其中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中有约定: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仅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为此,李大姐表示,若逾期期限到了仍没有收到租金将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将房子收回。
房东与公司签订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款
不过,也有房东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将与租客协商处理,她得知消息后立即通知了租客,让租客去报警,事情发生后房东和租客都是受害者,希望大家共同想办法,找到中介公司把问题解决了。“走法律程序耗时间太长,只能大家一起协商处理。”
公司欠薪?
公司员工被通知“不上班”
离职员工索要工资
“公司称会尽快出处理办法,不过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仍然没有消息。”——在职员工
事情发生后,一些租客曾试图联系当时负责签约的业务员联系,不少业务员表示已离职,且公司还拖欠工资未发,员工们也在积极维权中。 8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该公司总部,办公室大门紧闭,玻璃门上贴着几张告示,其中一张写着“巢客遇家已不在此处办公,请到租赁房屋所属辖区派出所备案登记。”其余告示则是各个维权群信息。
公司大门紧闭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名已离职的业务员,他表示自己因个人原因于7月20日离职,离职前公司运行基本正常,除了拖欠一个月工资没发,并没有太大问题。直到最近几天出事后,才得知除了房东和租客在维权外,不少被欠薪的员工也在组织维权。
“我们被通知在家里等消息,不去公司上班。” 一位仍在职的员工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在出事前,公司运行正常,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公司称因银行账户被冻结,会延迟给房东租金以及发放工资。当时大家并没有多想,想着有问题只要解决了就好,可到了8月初,却曝出了公司疑似跑路的事情,房东租客来维权。目前公司高层均联系不上,只通知他们在家里等消息,公司称会尽快出处理办法,不过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仍然没有消息。至于公司发生了什么事并不是很清楚,不过,欠薪确有其事。除了部分员工领到了上个月工资,很多业务员和离职员工都没有拿到工资,她担心公司迟迟不给说法,自己到时会“被离职”。
破产?跑路?还是资金链断裂,无论是房东、租客还是员工都希望有个说法,但公司方却迟迟未露面。
员工离职被欠薪
公司情况>>>
成立仅1年,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网传公司公告称不逃避、不回避
“要么不回,要么说已经离职,更奇怪的是很多离职人员去了另一家同类型的包租公司。”租客何先生说,在经历了此事后,他个人质疑是中介公司系利用高收低租的方式运行,可中间差价太多,当无法补窟窿的时候,最后就选择跑路。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巢客遇家(成都)系2019年8月5日成立,分别于2019年9月29日和2020年8月5日被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经查询,巢客遇家(成都)由成都首资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成都首资科技有限公司又由长沙首威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上述三家公司成立时间都未早于2019年,分别由艾兆璐与张美宇各持股50%,而现任法定代表人均是艾兆璐。同时,艾兆璐还担任了首资一城一家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广住庭(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而重庆首资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重庆首资科技有限公司也传出了无法支付租金的情况。
通过公司关系网梳理出,巢客遇家(成都)成立至今短短一年,已变更了两次法定代表人,其中历史法人代表张嘉龙是此前被传跑路的巢客(武汉)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曾是巢客(成都)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巢客遇家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法人代表(现已注销)。 巢客(武汉)与巢客(成都)都属于杭州适享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巢客遇家科技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该公司曾是巢客遇家(成都)股份发起人,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60多件,法人代表黄大坤,列为被执行人。记者从网上搜索到,今年上海、武汉、杭州、等地相继出现了巢客“跑路”的新闻 。
8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该公司的公开电话、相关高层电话,要么是无人接听,要么是关机,截至发稿前,对方并没有回应。不过据网上广为转发的两份印有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的公告内容得知,2020年7月23日,该公司表示因公司在进行公转私交易中出现失误,导致银行账户被封锁,解封需要15-20个工作日,要延迟支付房租;8月6日,该公司又表示公司停止经营,无力支付租金,将尽快协商出解决办法,并说明了后续工作安排,称不逃避、不回避,承担法律后果。
网传的巢客遇家成都公司的公告
网传的巢客遇家成都公司的公告
相关部门说法>>>
该公司未在郫都区住建部门取得备案手续
据了解,接到群众反映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8月7日,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风险提示,提示称,“近期我局收到“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托管企业跑路引发的多起投诉,我局于2020年8月6日多渠道均无法联系上该公司相关人员,其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2单元6楼14号” 目前已关门歇业,并拆除公司招牌。”经核查发现,该公司未在郫都区住建部门取得备案手续。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租赁合同关系中谨慎选择租赁企业,注意查看公司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手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同时,成都龙泉驿区住建局也发布了住房租赁交易风险提示,明确提到:目前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出现资金支付困难,请广大市民在与该公司进行租房交易时,谨慎选择,注意防范风险,避免财产损失。
相关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
律师说法>>>
房东租客均可追究包租公司违约责任
房东是否有权收回房子,租客能否继续居住,包租公司是否违约?大家应该如何维权?针对一系列问题,红星新闻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房东和巢客遇家所签订合同的约定以及合同法“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的规定,房东与巢客遇家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房东可以解除与巢客遇家之间的合同,要求收回房子并追究巢客遇家的违约责任。
由于房客与巢客遇家所签订合同能够履行的前提是房东与巢客遇家所签订的合同能有效履行,因此,当房东与巢客遇家之间的合同解除后,房客与巢客遇家之间所签订的合同自然无法有效履行。
不过,根据合同法第402条的规定以及房客与巢客遇家所签订的合同上明确了房东信息,那么可以推断房客知道巢客遇家与房东之间具有代理关系,房客与巢客遇家之间的合同可以直接约束房东与房客,也就是房客缴纳了房屋租金就应当享有租住权,因此,建议房客与房东协商解决继续租赁的问题,采取互相让步妥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但可以明确的是,巢客遇家的行为均构成了根本违约,房东房客均可以提起诉讼,根据各方的约定追究巢客遇家的违约责任。林小明提醒鉴于类似情况不断出现,建议房客在租房时选择按月或季度短期支付房租的方式,从而尽可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建议房东和房客直接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平台收取中介费这种相对可靠的模式。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林刚认为,根据房东与巢客遇家签订的相关合同来看,表面上名为资产管理合同实为租赁合同,因此并不属于代理,因为代理的法律结果是权利和义务乃至风险都由房东承担,而非中介公司承担。而该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并非如此,尤其是在房屋尚未出租出去中介公司就应当支付租金,属于典型租赁合同的内容,而非普通意义上的代理。
因此,在将资产管理合同认定为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若房东解除合同后,导致租客与巢客遇家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租客可向巢客遇家主张权利。在房东收回房屋的问题上,建议租客可与房东协商解决。
但可以明确的是,无论是与房东之间,还是房客之间,巢客遇家的行为均构成了违约,房东和租客都可向巢客遇家公司主张权利,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 摄影报道 (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原标题:支付给中介机构一年房租后,却被房东下逐客令:没收到下月租金……
编辑:段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