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高碑店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知,孙大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孙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这是孙大午的“二进宫”。
17年前,孙大午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同时交纳10万元罚金。
11月11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午农牧集团”)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这件事情发生得非常突然,孙大午他们是今天凌晨被逮捕的。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孙大午在微博上多次提及郎五庄村与徐水国营农场法人土地之争,且大午农牧集团的员工疑似与徐水国营农场爆发过争斗。
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
员工:孙大午凌晨被带走,非常突然
孙大午微博的最新动态停留在11月10日下午14时。
按照他的微博更新频率,有时一天要更新5、6条微博,但现在已经过去了24小时,他的微博最新动态仍然是去旗下公司品尝产品——大午熏鸡。
其实,孙大午最初就是靠养鸡起家的,根据大午农牧集团的官网,他们公司是1984年在一片荒滩上从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的,孙大午还曾被评选为“河北省养鸡状元”。
公开资料显示:孙大午1954年6月出生于河北省徐水县高林村镇郎五庄村,出生时乳名大雨,5岁时更名大午,学名孙振华。24岁更名为孙大悟,几年后,又复名孙大午。
随着大午农牧集团越做越大,发展至今,其涵盖的产业越来越多,从养殖到种植,从酒业到食品,从观光旅游到温泉度假,旗下共有28家独资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大午农牧集团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孙大午持股43.75%,他的儿子孙萌持股比例为18.75%,孙萌也是法定代表人。
“孙大午的家就在公司,公司就是他家。”有大午农牧集团的员工告诉红星资本局,孙大午住在公司,今天(11月11日)凌晨被警方带走。
根据高碑店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知,孙大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孙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对此,上述员工向红星资本局称,“(警方)说是这么说的,这件事情发生得特别突然,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当问及更具体的情况时,孙大午最近有无“寻衅滋事”的情况时,该员工称不清楚。
11月11日早上,红星资本局致电高碑店市公安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负责该案的警察不在,一切以警方通报的为准;下午,记者再次致电,但得到的仍然是相似的答案。
知情人披露或与占地纠纷有关
曾多次在微博提及,员工之间曾发生冲突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有大午农牧集团旗下的农业科技园员工透露,孙大午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源于大午农牧集团与河北本地一农场的占地纠纷。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孙大午在微博上多次提及郎五庄村与徐水国营农场的土地之争,且大午农牧集团的员工疑似与徐水国营农场爆发过争斗。
天眼查APP显示:大午农牧集团的注册地址就在“保定市徐水区高林村镇郎五庄村”。
孙大午在微博转发的文章称,2020年3月,郎五庄村民提出,徐水国营农场自1963年以来,侵占郎五庄2400多亩土地近60年,希望村委会出面索要被侵占的土地。
该文章发布在微信公众号“大午采风”,虽然是个人账号,但该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内容几乎都和大午农牧集团有关,且被孙大午转发过。
该公众号曾发文称,8月4日凌晨4点,徐水国营农场人员开着挖掘机、吊车,偷拆大午集团农业公司的办公室。凌晨5点,得到消息的大午农业员工和郎五庄村民赶到现场,阻止对方逃跑,扣下了他们一辆铲车、一辆吊车和一辆轿车。
红星资本局在网络上查找徐水国营农场的相关信息无果,且天眼查APP上也未搜索到相关的工商注册信息。
对于孙大午此次被逮捕是否与上述纠纷有关,高碑店市公安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警方通报的为准;而大午农牧集团的多名员工均称“不清楚”。
有网友称大午农牧集团颠倒黑白
村民:听说有花钱雇人去农场占地
对于前文所述的占地纠纷,在今年8月徐水的百度贴吧上,有网友发出名为《大午抢夺国营农场农耕地,颠倒黑白》的帖子。
有网友在该帖中称,事实上,是大午农牧集团的人先去农场占了地,搭了简易房,还拆了农场的院墙,“农场肯定不干呀,要拆了它的简易房办公室。”
另一网友在该帖称,大午农牧集团招募员工到农场寻衅滋事,后又用钱雇佣郎五庄村民到农场霸占土地……“这件事从头到尾公安机关一直在关注。”
红星资本局私信了上述网友,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11月11日,红星资本局辗转联系到多名郎五庄的村民,村民们都向红星资本局证实了徐水国营农场和大午农牧集团的占地纠纷一事,不过,对于其中的细节,大部分村民都表示不了解。
其中,有一名村民告诉红星资本局,他没有参与两边的纠纷,但是他听说大午农牧集团有雇人过去,好像是1天200块。
另外,也有村民告诉红星资本局,他听说的情况是:徐水国营农场占了郎五庄的地,由大午农牧集团出面要回来。
当问及为什么是大午农牧集团代表郎五庄的村民出面要地时(假设徐水国营农场占地的情况下),该村民表示“不清楚”。
17年前曾被判3缓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0余万元
其实,这不是孙大午第一次被逮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在孙大午的决策下,大午农牧集团在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间,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诺不交利息税等方式,出具相关制式凭证,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1627单,共计1308.3161万元,涉及611人。
该案件在社会上曾引发了广泛的争议。有观点认为,这体现了部分民办企业的融资困境,不能因为金融有风险就把民间融资一棍子打死。
最终,法院的判决也被外界认为是“从轻发落”——孙大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0万元。
2003年11月1日,孙大午离开看守所、以“戴罪之身”重获自由。
当时,有媒体问到未来大午农牧集团会考虑什么样的融资渠道时,孙大午称,“向‘不特定公众’的集资是不能搞了,可向职工集资是合法的,是法院认可的。当然,除了向职工集资,我们还可以向银行贷款,或者实行资产股份制,很多办法都可以。”
对于这件事情,大午农牧集团的官网专门开辟了一个栏目“03年事件”。目前,该栏目以及“孙大午讲话”等均不能正常查看。
这一次,孙大午会像17年前那样再次得到“从轻发落”吗?
原标题:养鸡状元孙大午“二进宫”,员工:凌晨被带走,非常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