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起,成都交警落地实施公安部12项新措施
红星新闻 2020-11-17 13:23
近日,公安部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包括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等,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目前,成都交警已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1月20日新措施在成都精准落地。
那么,成都市民可具体享受哪些便利?如何办理操作呢?11月17日,成都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召开新闻通气会,相关负责人对新措施进行了解读。
新闻通气会
“异地通办”
1、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2、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3、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因成都不属于此次措施试点城市,具体启动时间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相关部署统一推进。”成都市交管局车管所业务指导科科长廖庆斌说。
4、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为二手车出口创造便利环境,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助推外贸稳增长工作。
廖庆斌表示,此项措施,成都作为试点城市,于2019年12月启动。目前,成都有四川宏盟中拓汽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都速骓进出口有限公司、成都优亿品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瓜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五家二手车出口企业可以办理二手车出口业务。
市民办理业务
“简政放权”
5、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廖庆斌表示该措施是市民比较关心的,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一是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二是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也就是说,现在购买新车后符合免检范围的,10年以内仅需上线3次。”廖庆斌说,根据统计,2021年,成都将有约80万私家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具体是否免检车主可以登陆12123app进行查询。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有以下情况的不能享受免检,第一,车辆在检验周期内发生过交通事故,第二,车辆因非法改装被查处;第三,面包车不在免检范围内;第四,车辆出厂以后四年以内没有上户。
6、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7、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
8、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适应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新形势,提升农村、偏远地区服务覆盖面,方便县乡群众就近办理。
9、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更好保障残疾人权益。
“网上服务”
10、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11、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12、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即:一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二是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促进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三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新措施
原标题:11月20日起,成都交警落地实施公安部12项新措施
编辑:杨燕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