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明起实施

2020-11-30 16:34  来源: 红星新闻网  

红星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11月30日报道 记者今日从成都市委社治委了解到,全国首部以“社区发展治理”为主题,采用“促进条例”形式,以居民视角、社区尺度为城市发展转型和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中长期指引的地方性法规,《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红星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条例》共7章52条,分为总则、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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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通过制定《条例》,把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经验做法上升为系统权威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各社会治理主体在社区发展治理中的定位职责,有助于深化社区发展治理实践,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

那么,《条例》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据悉,《条例》共7章52条,分为总则、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规范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社区发展治理”定义和原则。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了社区发展治理的定义,将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法治保障、协商共治、共建共享作为基本原则。

(二)完善社区发展治理制度体系。设“社区发展”专章,对社区形态改善、业态提升、生态优化、文态塑造进行规范。设“社区治理”专章,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共治、智治、综治”的社区治理体系,对物业管理区域治理、院落治理等重难点问题作了专门回应,将本次疫情防控中社区和物业小区的防控作用总结固化为立法规范。设“社区服务”专章,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特色项目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的社区服务体系,对培育社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作出专门规定。

(三)健全社区发展治理保障监督机制。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发展治理相关的工作保障、资金保障、人力资源保障、专家智库保障机制。对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社区减负、严格开展考核评议等监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四)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法规制度有效实施。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减负规定的责任予以明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

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新楣介绍,从法律地位上来看,《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属于法律规范,效力限于成都市行政区域,是成都市开展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是构建成都市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法治体系的关键。《条例》虽然名为“促进”,但对于政府部门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仍具有约束性,对于其他社会主体则更多的体现倡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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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思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