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川航等出台退改方案:12月7日前购买的机票可这样退

2020-12-08 19:11  来源: 红星新闻网  

红星新闻网12月8日讯 为配合成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行程涉及成都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国航、川航、东航等相继出台涉成都航线退改方案,具体如下:

东航涉成都航线退改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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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涉成都航线退改方案

西藏航空发布涉及成都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为配合成都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受疫情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我公司涉及成都(CTU)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0年12月7日24时(含)前购买的088开头客票,且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21日 (含)之间的由成都(CTU)进出港航班,航班包括挂TV航班号的代码共享及国内中转/联程航班。

二、退改规则

(一)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变更至2021年1月10日24 时(不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1年1月11 日 0 时(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 

(二) 在客票有效期内未办理过客票变更,申请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照第(一)点办理过客票变更后的客票申请退票,按自愿退票办理。

(三) 对于12月7日(含)至12月8日(含)之间已办理过自愿改期或退票的旅客,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办理自愿改期或退票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四) 如航班发生变更、延误或取消,按西藏航不正常航班客票规定办理退票。

三、中转/联程

若旅客实际行程涉及成都,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期间涉及成都的下列材料之一:与西藏航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 (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大巴票、成都的酒店预订单等,可按本通知第二点“退改规则”办理。

川航出台涉成都航线退改方案

一、适用航班客票范围

凡在2020年12月7日(含)前购买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行程涉及成都进出港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21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的客票(包含已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或NOSHOW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

2、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8日(含)至12月21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符合上述适用航班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1月15日(含)前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温馨提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12月8日起,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将对所有进入航站楼人员查验“健康码”。

即除了原进入航站楼各入口处须接受体温检测外,所有进入航站楼人员均须出示健康码,经工作人员查验为“绿码”后方可通行;若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需要由机场医护人员进行排查,再做进一步处理。

为了解决部分进入航站楼人员手机没有电、非智能手机或是未携带手机等情况,双流机场已在航站楼入口处设置信息登记表,由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上述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后且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航站楼。

双流机场温馨提醒,请进入航站楼前提前准备好天府健康通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也可扫描张贴在航站楼入口外告示牌上的二维码完成健康申报。

国航出台成都国内航线退改方案:12月7日前购买的机票可免费退

今天下午,国航西南分公司发布公告称,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受疫情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对客票行程涉及成都国航进出港航班等的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自2020年12月7日0时(含)起,凡在2020年12月7日24时(不含)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为下述情况之一的:

(一)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21日(含)之间成都进出港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实际旅行行程涉及成都,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期间涉及成都的下列材料之一:与国航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大巴票、成都的酒店预订单。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1年1月10日24时(不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1月11日0时(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您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据悉,已在12月7日(含)完成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所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同时,国航还提醒称,在出行前务必确认本人符合出蓉要求,及时了解目的地的防疫政策,酌情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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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