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航空发布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红星新闻网12月8日讯 据西藏航空消息,为配合成都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受疫情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我公司涉及成都(CTU)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0年12月7日24时(含)前购买的088开头客票,且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21日 (含)之间的由成都(CTU)进出港航班,航班包括挂TV航班号的代码共享及国内中转/联程航班。
二、退改规则
(一)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变更至2021年1月10日24 时(不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1年1月11 日 0 时(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
(二) 在客票有效期内未办理过客票变更,申请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照第(一)点办理过客票变更后的客票申请退票,按自愿退票办理。
(三) 对于12月7日(含)至12月8日(含)之间已办理过自愿改期或退票的旅客,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办理自愿改期或退票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四) 如航班发生变更、延误或取消,按西藏航不正常航班客票规定办理退票。
三、中转/联程
若旅客实际行程涉及成都,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期间涉及成都的下列材料之一:与西藏航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 (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大巴票、成都的酒店预订单等,可按本通知第二点“退改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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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