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成都日报 2021-02-08 07:12

2021年2月5日在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唐川平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以来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为民履职,为治蓉兴蓉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用新思想统揽指导人大工作,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根本保证。

(一)自觉做新思想的笃信者、拥护者、践行者。持续深化学习贯彻新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29件(次),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助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部署落实

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部署,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

(一)积极参与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工作。主动助力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区(市)县开展调研,收集1040条意见建议,梳理12条重点建议,书面报告市委。坚持工作导向、问题导向,专题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对做好规划纲要编制提出建议;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开展调研、听取意见,为人代会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做好准备。

(二)助推唱好“双城记”、加快“同城化”、建好“示范区”。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两中心两地”战略定位,完成7个课题调研。与德阳、眉山、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开展12项合作事项;与资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共同组织两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同城化视察,提出建议5条。紧扣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四个先行先试”部署,推动优化提升环城生态区总体布局,促进环城生态区更好得到保护、更好造福市民;听取审议东部新区片区综合开发、产业功能区建设、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情况报告,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东部新区建设,提出建议10条;视察调研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筹备情况,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推动高水平办好大运会。

(三)助推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推动关于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有效实施,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一决定”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贯彻执行全国人大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和全市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3次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推动把资金更多用于发展急需、民生改善;督促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渡过难关,推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坚持立良法保善治,努力为超大城市治理提供法治支撑

围绕城市发展战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保障作用。

(一)全面贯彻民法典精神。系统梳理我市现行有效法规,及时修改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定。在备案审查中落实民法典规定,推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

(二)持续深化城市法规体系建设。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出今后立法构想,制定立法规划,加快立法进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前瞻性。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适应城市发展治理需要,制定《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制定《成都市三岔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推动更好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制定《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制定《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促进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制定《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等5件法规。修改《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9件法规。

(四)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建立重大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法规立项论证制度,增强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建立立法第三方评估和咨询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代表、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五)推动我市现行法规有效实施。把法规实施与立法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发挥法规在城市发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等新制定法规的宣传,深入推进《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等法规实施。

(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新制定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对42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协助市委开展59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办理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3件。

四、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全力助推城市发展、民生改善

围绕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聚焦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监督。听取“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推动“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听取审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二)聚焦重大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围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听取审议李家岩水库工程建设报告,推动加快完善城市供水保障体系;持续督促抓好市属公立医院、公办幼儿园建设,助推缓解“看病难”“入园难”。围绕平安成都建设,专题调研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促进城市安全、市民安宁。听取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和公证工作情况报告。

(三)聚焦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监督。听取审议2020年市级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常态化在线监督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审议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促进加强管理、提高绩效。

(四)聚焦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法院为企业复工满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情况报告,促进提供优质司法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报告,推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五、依法开展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坚决落实党的主张和意图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批准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并作出决议,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决议。

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增加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大会选举任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6人(次)。

六、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改进代表工作

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255人(次);坚持主任会议成员走访市人大代表制度,主任会议成员走访市人大代表37人(次);建立市人大机关驻会代表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制度,市人大机关驻会代表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129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50人(次)。认真落实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态化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愿。

(二)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认真办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17件,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建议9件,585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回复代表。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项检查,对35个市级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组织捐款4430余万元、捐赠各类物资价值3550余万元。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走访企业、群众专项工作和“走基层、进社区”主题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17600余人(次)深入企业和群众,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代表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出200余条建议。组织代表小组专题调研产业功能区建设,形成25篇调研报告。

(四)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代表履职“4个1”要求,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2500余人(次)。认真落实“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制度,推动代表深入群众、为民服务。采取“现场+远程视频”方式,培训代表400余人(次)。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以“四讲四有”人大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政治、制度、能力、作风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机关属性,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

(二)加强制度、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专题学习民法典等法律,组织开展4期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制定严肃市人大常委会会风会纪规定,进一步严肃会纪、改进会风。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受理群众来信405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61人(次)。

(三)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深入区(市)县开展调研,听取基层人大意见,向市委提出建议,协助市委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加强与区(市)县人大工作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以实施人大街道工委办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作。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法规4件,推进制定法规5件,修改法规9件,开展立法调研12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7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6人(次);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8次。有关工作在全国、省人大会议上作交流7次,获全国、省人大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5次,市委主要领导对人大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6次。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区(市)县和镇人大密切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个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城市法规体系建设还需加快,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法规实施还需加强,法律法规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代表服务保障还需改进,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履职实效还需提升,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各个方面的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站位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服务新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攻坚年”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我市 “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二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城市发展治理,加大立法力度,加快构建城市法规体系。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督促推动有效实施。动员组织人大代表影响带动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十四五”发展,共建美丽幸福成都。

四是助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聚焦“两区一城”协同发展,加强监督推动,助推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紧扣成德眉资同城化决策部署,与德阳、眉山、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联动,共同推动加快同城化进程。

五是助推今年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紧扣“高质量发展攻坚年”部署,聚焦事关成都全局的大事,加强督促推动,助推唱好“双城记”、服务新格局、建好“示范区”、办好大运会,推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六是认真贯彻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全局上有新作为,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上有新作为,在依法履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上有新作为,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汇聚发展合力上有新作为,奋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振奋人心,美好未来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依法科学履职,为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作出人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原标题: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编辑:段琪琳责任编辑: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