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如何划分?改革方案来了

红星新闻 2021-03-03 07:08

3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落实《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精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发布会。《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

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的建设,离不开地区财政的支持,而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又对工程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红星新闻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在国家规定的事权之外,四川省新增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管理1项事权作为市县事权。

《方案》包含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保障措施3个板块,省级、市县级、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3类事权,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6个方面43项事权,省级和市县级还包含履职能力建设相关内容。具体包括:9项省级事权,省级承担省级高速公路、普通省道等的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和具体实施等事项。23项省与市县共同事权,省与市县共同承担道路运输站场等14项内容的专项规划、建设管理等事项,市县承担国家高速公路(地方部分)等8项内容的建设、管理等具体执行事项。11项市县事权。市县承担农村公路等10项内容的规划、具体实施等事项。同时,在国家规定的事权之外,四川省新增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管理1项事权作为市县事权。

《方案》还提到,对属于市县财政事权的,原则上由市县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对市县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省政府可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农村公路补助投入要与我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相衔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交通运输领域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

《方案》强调,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落实各级责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作为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牵头部门,将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细化实化的改革任务和举措,做好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各市县要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履行好提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王培哲

原标题:四川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如何划分?改革方案来了

编辑:韩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