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促善治 务实管用有效 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成都日报 2021-06-19 08:19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李仲彬主持并讲话

昨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主持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按立法程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成都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7号、8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2号、9号、10号、1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上,李仲彬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部署,对如何立良法促善治,做到务实、管用、有效,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提出要求。他指出,立法要务实,重点是解决立法选题问题。务实要方向正确,坚持党的领导;重点突出,坚持聚焦中心大局;态度鲜明,坚持聚焦民生关切;凝聚共识,通过深度调研、多方参与和充分审议画好同心圆。立法要管用,着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首先立法要有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直面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直面执法部门执法困境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关键条款的设计要触及实质,确保立出来的法规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突出地方特色,有鲜明的成都特色,能针对性地推动成都的发展、让老百姓受益。其次立法要有可操作性,做到明确、简洁、通俗、规范。立法要有效,切实抓好法规实施,充分发挥法规作用。有效要不能“越位”,做到规则上相适应;不能“滞后”,做到效力上能匹配;不能“窖藏”,做到宣传上走到位;不能“放水”,做到执行上真逗硬。

李仲彬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抓好成德眉资协同立法,务实推进相关工作,共同助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要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整合立法人才资源,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与政协委员等加强立法协商,多吸收专家学者智慧,加强人大自身立法专业力量建设,为高质量立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了《成都市天府绿道保护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宏、王忠林、仰协、韩春林、巫敏,秘书长苏鹏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程伟,市法院院长郭彦,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瑶,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王琳黎) 

编辑:谭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