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他人花呗、借呗6100元 男子被判刑9个月

成都商报 2021-07-30 07:11

近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该案被告人骗取受害人支付宝支付密码,随后盗取其花呗、借呗金额6100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事情回到2020年8月24日,因贷款需要,秦某某通过陌生QQ好友联系到网贷人员刘某(男),并约定第二天见面。8月25日,二人见面后,刘某以操作贷款事宜为由,向秦某某索要手机,以查看秦某某支付宝信用情况为由,偷偷套取秦某某支付宝密码,转走其花呗中的5100元。

2020年8月31日,缺钱的刘某再次找到秦某某,此时秦某某还蒙在鼓里。刘某以撤销贷款为由,再次骗得秦某某手机,转走其支付宝借呗中的1000元。

最终,秦某某收到支付宝花呗账单才察觉钱财被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戴佳佳

原标题:盗取他人花呗、借呗6100元 男子被判刑9个月

编辑:段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