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共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推动建设项目“同城审批”

成都商报 2021-11-09 07:29

碳排放权交易

双方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依托双方已有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共同探索推进川渝两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共同打造西部碳市场能力建设服务高地,并将开展碳普惠机制调研,探索相互认可的核证减排量。

同城审批

双方计划共同申请建立跨区域建设项目环评联合审批机制,对跨省的建设项目,向生态环境部争取支持,将环评审批权下放给川渝两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审批,力争做到建设项目“同城审批”。

建立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力争做到建设项目“同城审批”;推动共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对气候变化机会清单……11月8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日前正式签订《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建立区域环境准入协商机制合作协议》两份重磅协议,从不同角度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据悉,这也是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后,川渝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举措。

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两地提出最新愿景

从具体的合作协议内容看,川渝两地将在推动战略规划协同、共同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共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深化减污降碳合作、推动创新示范协同、加强能力建设合作等方面进行强化。

比如,双方将定期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形势会商,协同争取科学合理的2025、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共同争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交易、气候投融资、碳普惠创新、林业碳汇、试点示范、对外合作等方面支持政策,协同争取更多水电等清洁能源留送川渝两地。再比如,协同争取优化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更好发挥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水电优势。

成都青龙湖

重庆江景

推动共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这份协议最受关注的一点。记者了解到,双方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依托双方已有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共同探索推进川渝两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同时,支持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成都、重庆中心创新发展,共同打造西部碳市场能力建设服务高地,并将开展碳普惠机制调研,探索相互认可的核证减排量。

此外,在减污降碳方面的合作也将持续深化。双方将按照国家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协同开展温室气体监测分析,推动数据共享;研究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对气候变化机会清单,探索开展两地一体化降碳效益评估。

“同城审批” 环评“白名单”……

未来还有这些新动作

《关于建立区域环境准入协商机制合作协议》则以助推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从建立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建立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协调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环评和排污许可交流共享机制、推动统一两地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合作举措。

其中,双方计划共同申请建立跨区域建设项目环评联合审批机制,对跨省的建设项目,向生态环境部争取支持,将环评审批权下放给川渝两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审批,原则上由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产排污环节所在省市或者承受主要生态环境影响省市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力争做到建设项目“同城审批”。同时,将建立邻近区域引入建设项目“白名单”机制,对可能造成相互环境影响的区域,协商建立引入项目“白名单”,该类项目环评可不跨区域征求意见。

同时,双方还将推动统一两地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具体来看,将协调沿江工业空间布局约束,协同加强两地跨界流域生态空间管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管控要求,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协同推动沿江化工、造纸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此外,将逐步推动统一成渝两地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格煤电、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建材等“两高”项目环境准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编辑:谭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