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138万余元6人获刑!简阳法院公开审理“地沟油”公益诉讼案件

2021-12-01 14:29  来源: 红星新闻网  

红星新闻网 (记者 覃霞 实习生 吕嘉欣)12月1日报道 近日,简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地沟油犯罪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钟某等六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公益诉讼被告在简阳市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金额的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38万余元。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行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5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1 (1)

案情回顾

简阳某火锅店2014年开业至今,并无严格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在老板钟某、王某的授意和安排下,由服务员、传菜员负责将每日顾客食用完毕的火锅锅底回收至后厨倒入装有过滤盆的金属桶内,厨师长或厨师待回收火锅油沉淀后再进行循环熬制,待到第二天火锅店再次营业时,厨师长或厨师将前日熬制好的火锅老油加热后,倒入盛有火锅底料的锅内进行配制搭锅,再将锅底端上餐桌供客人重复食用。刘某、汪某、牟某、张某四人在该火锅店任厨师长或厨师期间都分别实施了上述教制回收油供客人食用的犯罪行为。

简阳市公安局提取了火锅店电脑中的电子数据,发现从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6月2日的锅底数量为“原味牛油锅”382锅,“特色鸳鸯锅”187锅,价格均为48元一锅。综合本案证据,以2020年6月1日起至案发时(2021年6月2日)计算本案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金额为13万余元。

2

法院判决

经审理,简阳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钟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判令六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责令公益诉讼被告在简阳市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向简阳市财政专户支付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金额的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38万余元。

简阳法院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火锅中添加“地沟油”,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违法者必须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买单。

编辑:段琪琳责任编辑: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