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之声 | 预付款消费如何防“跑路”? 委员提出这些建议
红星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 李慧颖 实习生 罗亚婷 方艺琳 )1月22日报道 今天,成都市政协委员、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蒲虎在做客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网络访谈间告诉记者,今年,他带来的提案是关于加强预付款消费管理的相关内容。
蒲虎告诉记者,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上,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这个观点就是新发展理念为‘魂’,公园城市为‘形’,现在不仅仅是看到了绿化、公园大美的形态,更重要的是看到了产业的发展、社会治理的成效还有干部群众的作风转变。”蒲虎说,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来,我们的公园城市建设不仅是"形"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魂”上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市民老百姓获得了很大的幸福感。
今年,蒲虎还带来了四个提案,其中一个是关于“预付款消费管理”的相关内容。“预付款消费,是由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付费,然后延期消费其服务或者产品的消费模式,是一种普遍实行的商业模式。”蒲虎说,目前,由于缺乏制度设计和监管手段,这种先付款再消费的方式,无法预知商家的信用状况以及在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让消费者往往陷于被动境地,一旦遇到欺诈、侵权行为甚至经营者“跑路”,消费者难以及时挽回损失。
针对这类问题,蒲虎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是对经营者实行备案制。预付款消费是基于商家信用为基础的,需要商家达到一定条件才能开展预付款消费业务;第二是对经营者实行预付款额度管理制度。根据行业消费习惯和经营者综合情况,实行对单个消费者预付款额度和经营者总额度限制;第三是研究实行预付款消费保证金或者保险制度;第四是实行预付款专用账户管理,第三方适度参与监管督促收取预付款的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第五是利用大数据加强协同监管;第六是督促收取预付款的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要求经营者必须与预付款消费者签订合同;第七是制定相关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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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燕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