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印发《成都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022-01-28 07:56  来源: 成都日报

近日,市委印发了《成都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文如下。

为深化成都法治社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省委印发的《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法治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法治成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成都实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工作目标: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街区)等大型法治文化阵地100个,法治讲堂(楼宇、书屋)等群众身边的法治文化场所1000个,法治绿地(游园、云普法)等法治文化场景10000个。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院校)重点课程,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好各类媒体和平台作用,拓展学习宣传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将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先行区。

2.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扎实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网络活动。把学习宪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持续推进“宪法法律进高校”“宪法晨读”等活动。深化“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违宪警示宣传教育。

3.增强全民法治素养。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积极组织疫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以及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践。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建设“三为、六要、八统一”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持续推进“法律进企业(单位)”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建立合规制度。

4.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工作模式。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建立新出台重点法规规章专项宣传制度和重点法规规章公布时同步解读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5.深入推进智慧普法。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建立全媒体普法矩阵,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强“法治成都”系列新媒体平台建设,深化“云学法·云普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分类普法。

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天府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深度融合。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机关单位、楼宇、图书馆等更多城市公共空间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加强实体阵地建设。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创作一批体现法治精神的音乐、舞台剧、影视等法治文艺作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标志性法治文化集群。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工作目标:涉及社会领域的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机制持续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镇(街道)100%全覆盖,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不断完善,道德规范建设不断加强,万人失信率逐步下降,实现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

7.加强社会重要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公共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制度建设。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的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地方立法。

8.进一步发挥社会规范在城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倡导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广泛开展遵规守约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和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规范制订,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

9.加强道德规范建设。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依规加大对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的关爱礼遇。加快制定成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持续推进文明观赛观演、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系列活动。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

10.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信用奖惩、信用标准管理等信用建设制度规范。实施信用体系数字化应用工程,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开放、共享、应用、服务、支撑能力。健全企业信用自律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做好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修复机制。发挥政务诚信示范作用,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

(三)加强权利保护

工作目标: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渠道不断拓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社区法律之家”功能作用进一步凸显,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100%全覆盖。

11.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按规定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政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完善涉企政策调整程序,为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12.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说服教育、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回访等柔性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完善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拓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评价和信息披露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企业商业秘密和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开执法信息。

13.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制度保障。健全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加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源头预防,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审判监督,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完善监督程序。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蓉易诉”服务平台。

14.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集实体、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化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联动运行。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优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拓宽救助资金来源。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评议及结果通报制度,探索法律服务机构“村(社区)包片制”服务模式。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5.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以事说理、以案明德,着力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引导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推进社会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建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

(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工作目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社会诉求“一键回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稳妥高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16.优化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制定完善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社区发展治理、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社会治理现代化亟需的法规规章。健全社会治理领域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

17.以数字改革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构建市、区(市)县两级联动的城市大脑体系,贯通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小区(网格)五级应用。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丰富智慧化便民化应用场景。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蓉”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统筹利用。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打造融合互通、快速反应、联勤联动的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持续推行社会诉求“一键回应”,构建智能化社会诉求响应体系。

18.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构建“一支队伍统管、一张网格统揽、一个平台统调、一套机制统筹”基层工作机制。依法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学校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校内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依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完善行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搭建企业法务技能交流展示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

19.持续深化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落实《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深化“党建引领、双线融合”治理机制,坚持社区发展和治理一体推进,完善社治综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解、绩效联评工作机制。制定区(市)县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落实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综合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

20.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探索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拓宽群团组织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渠道。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培育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调处等法治类社会组织。积极探索新领域、新业态、新类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提升“青聚锦官城”品牌影响力。

21.切实增强社会安全感。深化平安成都建设,完善平安成都建设协调工作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恐怖、邪教、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产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治理机制,健全应急信息预警预报网络,规范信息收集发布。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城市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深化“环蓉护城河”工程,探索创新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模式。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专业心理疏导矫治队伍建设。健全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2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的动态分析、定期研判和预警报告。深化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推进综治中心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融合建设,健全道路交通、劳动人事、房产物业等专业化“一站式”联动解纷平台。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强化信访积案难案调处化解工作。拓宽仲裁服务渠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工作。

(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工作目标: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可靠有效,网络空间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网民法治素养不断提高,网络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

23.健全网络制度规范。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制度规范。强化对信息服务和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24.大力培育网络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网与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依法规范网络内容建设,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总编辑负责制,健全内容管理审核制度,加强账号和用户信息管理等工作。鼓励行业组织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服务规范、依法提供网络信息内容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机制,加强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

25.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明确管理部门和网信企业的网络安全责任。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制度,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处置工作流程,规范报告及通报办法。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加快构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工作体系和互联网联合辟谣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黄赌毒、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遏制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完善移动互联网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格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加大对“黑广播”“伪基站”、非法网站、恶意软件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加强组织保障

26.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研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谋划、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27.严格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加强对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把法治社会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使法治社会建设可量化、可评估。

28.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党校(行政院校)、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学会作用,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强媒体联动,大力宣传各地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效,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编辑:董乐责任编辑: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