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对两岁女儿未尽抚养教育责任,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2022-01-28 08:04  来源: 红星新闻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据四川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在一起涉未成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中,因当事人对女儿未尽到抚养教育责任,该院“花儿朵朵”法官工作室向当事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承办法官向高某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在这起离婚案件的审理中,被告陈某向法庭陈述,原告高某对两岁女儿未尽到抚养教育责任。高某表示因为其与陈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且其收入微薄,还要花大量精力来抚养与前夫的孩子,并承认对女儿未尽到抚养教育义务。

休庭后,承办法官对高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制作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在向高某宣布并送达时,法官告知高某不论婚姻处于何种状态,也要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以及家庭教育责任。

对此,高某也签署了《家庭教育承诺书》,表示会认真反思自己,履行好法定职责。

▲高某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

据介绍,该院将继续在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能够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图据法院

编辑:杨燕棋责任编辑: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