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冬奥版权,各地在行动!

2022-03-02 17:43  来源: 版人版语

快速响应 展现护航冬奥“上海速度”

本报记者 赵新乐

2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收到北京冬奥会赛事节目的独家授权方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国际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当场受理了该申请并在48小时内作出了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创嗨新公司立即停止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开闭幕式和各项比赛活动的实况视听节目。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徐炯表示,这是上海全力助力北京冬奥会版权保护的缩影。《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冬奥会相关版权保护,上海积极响应,快速部署,建立涉冬奥版权保护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主动监测和司法保护,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冬奥会版权保护工作。

设立专班,部署专项行动

据了解,在北京冬奥会开幕前,上海市版权局就高度重视本届冬奥会的版权保护工作,专门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冬奥会版权保护工作专班,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集中行动一方面加强了对各类传播平台的版权监管,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如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等;另一方面,严厉打击涉冬奥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

主动监测,加强司法保护

自冬奥会开幕以来,上海市版权局借助技术力量,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对冬奥会相关赛事直播等节目实行7×24小时全网跟踪监测,监测范围覆盖PC端、APP端、OTT端等各类平台,并且建立了专人专报制度,做到监测结果每日一报,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发现侵权链接信息立即通知相关平台处理。

截至2月21日,共监测PC端、APP端、OTT端等各类平台300余个,累计监测到4万余条侵权链接,其中上海地区9个侵权平台共监测侵权链接4169条,已下线3933条,下线率达94.3%。此外,上海市的文旅执法部门同时加强网络监测,加大对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力度,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发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置,采取责令停止侵权、停止接入、关闭网站(APP)等行政处理措施并组织力量集中排查了重点区域。

此外,在加强司法保护力量上,上海浦东法院应央视国际公司申请及时发出1号行为禁令就是上海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进行冬奥版权保护的最好体现。据了解,2月11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收到央视国际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并当场受理了该申请。随后,上海浦东法院立即启动涉冬奥案件快速响应机制,从申请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是否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是否会导致利益显著失衡、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方面进行了重点审查。2月13日,在接受申请的48小时内,经过审查,上海浦东法院即作出(2022)沪0115行保1号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创嗨新公司立即停止提供北京冬奥会的开闭幕式和各项比赛活动的实况视听节目,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广泛宣传,开展平台自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届冬奥会在线观看人数超过以往任何一届,各互联网平台进行版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为此,上海市版权局在冬奥会开始前向本市各互联网企业下发了冬奥专项行动通知,明确冬奥会相关节目的权利人和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网络服务商,要求相关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内部版权监控和管理机制,履行好“通知-删除”法定处置责任,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并依法严格处置反复侵权的公众账号。

同时,上海市版权局建立涉冬奥侵权快速处理机制,要求重点企业开通涉冬奥侵权处理绿色通道,对执法部门通报、群众举报的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侵权盗版信息迅速核查删除。据统计,冬奥会期间,各类网站主动自查清理侵权视频43563条,处理涉冬奥违规笔记3831条,下线视频247个,禁言用户171个,封禁用户208个。

此外,上海市版权局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发挥版权服务工作站服务基层、辐射全市的优势,积极开展以冬奥版权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各园区企业的宣传培训,营造全方位加强冬奥版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细致排查 形成“人人有责”的宣传热潮

本报记者 韩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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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联合检查组对冬奥特许商品零售店开展检查 天津市版权局 供图

“‘冰墩墩’人见人爱,但不是谁想卖就能卖!”天津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副处长李文卫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天津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由天津市版权局牵头,联合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职能部门,从1月至3月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受到广泛关注,甚至出现了‘一墩难求’的现象,虽然冬奥会结束了,但是冬奥会的版权保护工作还要继续。”李文卫告诉记者,根据此次集中行动的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启动赛时涉冬奥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商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版权巡查,查看是否生产、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加大涉冬奥侵权行为查处力度。

行动“狠”迅速 宣传“打”辅助

李文卫介绍,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为集中整治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和严厉打击涉冬奥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天津多部门召开集中行动启动会,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各单位联系人及相关职责。

2月18日,联合检查组对天津市图书大厦及冬奥特许商品零售店天津台儿庄路店开展检查。在天津市图书大厦,检查组边检查文创产品区,边向工作人员及顾客进行冬奥版权保护宣传;在冬奥特许商品零售店,检查组了解了冬奥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查阅了商店奥林匹克标志许可证书,检查了商店内的冬奥特许零售商品。

天津市委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处副处长荣华介绍,网信办坚持依法治理和宣传引导相结合,全力维护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天津的网络版权环境,聚焦网络平台未经授权转播冬奥赛事节目、违规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等突出问题,指导各区网信部门在常态化监测的基础上,通过“人工+技术”手段对属地平台开展滚动式、地毯式筛查,重点监测电商平台、直播平台、音视频平台和社区论坛等,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信息。

同时,天津市委网信办积极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组织重点属地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中央新闻网站驻津频道和政务新媒体,搭建四级传播矩阵,全面反映天津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的重要举措,以及依法严惩违法侵权行为的进展与成效。

“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坚持严格执法,有力彰显了我市公安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和决心。”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警官孙雨晨介绍,全市公安机关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侵犯冬奥版权行政案件。在集中行动中,他们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攻方向,对冬奥授权商品的销售渠道、审批流程、防伪标志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交流,“为的就是确保对侵权假冒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做到露头就打!”

群众“找”线索 执法更严格

孙雨晨介绍,为确保冬奥版权保护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梳理总结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吉祥物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作为全市各基层单位的执法依据。

2月16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获悉,西青区万隆大胡同商业中心有商户销售印有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的服装线索后,立即会同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查扣此类服装400余件。

集中行动期间,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访企送计”工作措施,多次深入涉冬奥企业走访座谈,上门解决权益保护痛点、难点。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侵权假冒案件线索,倡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侵权产品。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四支队支队长孙小龙介绍,2月15日,检查组对南开区长江道图书批发市场内部分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宣传版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涉冬奥文字、美术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以及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

在西青区,检查组联合西青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前期网络监测掌握的线索,在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的配合下,对大寺镇某书店进行了执法检查。西青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当事人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网络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光耀介绍,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天津市某民办幼儿园在微信小程序宣传中涉嫌违规使用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的图像和冬奥会歌曲《一起向未来》。

2月18日,执法人员赴该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同时发现涉嫌违规使用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图像的书包。

紧盯重点 从源头防范风险

本报记者 汤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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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积极组织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湖北省版权局 供图

尽管北京2022年冬奥会已经落幕,但是对于冬奥会的版权保护行动依然在继续。近日,按照湖北省版权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湖北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冬奥会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了解到,湖北省荆州市版权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统一开展冬奥版权市场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00余家,巡查辖区内网站1025个,发现涉嫌侵犯冬奥会标志案件线索一起,后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2月11日,十堰市版权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冬奥会吉祥物侵权案件,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线索排查,切实守护“冰墩墩”版权。潜江市版权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建执法专班,以集中整治网上非法传播冬奥会赛事节目与线下涉冬奥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联合市委网信办排查市域内备案网站618个,筛查出涉嫌侵权盗版、赌博、传播禁止内容问题网站15个,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0余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7册(张)。

在组织市场巡查的同时,湖北省版权局还注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斗鱼直播平台、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完善侵权处置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增加人力物力和监测值班频次,防范侵权行为发生。

武汉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联合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武汉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和属地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对硚口区汉正街批发市场、黄陂区汉口北批发市场开展了冬奥会版权保护集中行动,共检查各类商户374家。检查人员对销售玩具、文具的汉正街东富商城、汉口北小商品城等处开展了版权巡查,主要检查了玩具、文具、文体用品、服装鞋帽、体育装备等商品,重点查看是否有涉及冬奥会侵权盗版玩具、文具、书籍、服饰等文创衍生品。同时,检查人员也向广大商户宣传了冬奥会版权保护工作,引导商户增强奥林匹克标志版权保护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从源头防范侵权风险。

除此之外,武汉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近期也对文化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开展了拉网式巡查。网信部门已启动涉及冬奥会版权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测力度,集中整治各类非法传播冬奥会赛事节目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涉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规制度等内容,有效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宣传与保护并行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报记者 张福财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保护,春节前夕,福建省版权局就启动了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福建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谢振芳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介绍,自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版权、网信、公安、文旅、广电、通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涉冬奥侵权盗版快速反应联合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各部门通力合作,线上线下共同发力,通过宣传推广、网络巡查、市场检查、服务企业,广泛普及冬奥会版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集中整治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严厉打击涉冬奥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保障涉冬奥衍生品生产规范。

在今年春节假期,根据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提供的线索,福建省和厦门市通管、版权部门第一时间通知涉嫌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网络企业进行整改。通过删除侵权视频,对上传视频的用户进行封禁,并采取涉冬奥关键词过滤、图像模型识别、用户侵权风险提醒等方式,强化冬奥赛事节目版权保护。

在得知福建省内有多家企业获得官方授权,可以生产冬奥纪念品后,福建省版权局立即联系企业所在地版权部门,要求做好版权保护工作,发现盗版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行动,优化营商环境。2月11日,福建省版权局、泉州市版权局工作人员前往泉州两家生产毛绒版和陶瓷版冬奥吉祥物的企业,主动对接,了解产品授权情况,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科普冬奥版权相关知识。

记者了解到,自集中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版权局积极通过网络侵权盗版监管平台,对福建省内备案的网站进行主动监测巡查。2月10日,福建省版权局发现一家网站涉嫌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图案壁纸,即将线索移送网站备案地版权部门查办。三明永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线索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案件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涉案网站相关页面内容进行远程勘验,搜集证据材料,并及时联系该网站负责人,告知其违法事实,要求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图案壁纸。2月14日,执法部门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月13日,福州市鼓楼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冬奥专项市场巡查时,发现辖区内一个捏面人摊位后方摆放有20余个“冰墩墩”“雪容融”的面人形象。经核实,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权利授权,执法人员随即对侵权复制品予以现场查封扣押和拍照取证。经过进一步调查询问,得知当事人当天是应顾客要求并根据顾客提供的照片,捏出“冰墩墩”“雪容融”的面人形象,尚未出售即被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进行冬奥版权知识普法宣传,当事人表示马上整改。该案已于2月18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给予警告及没收侵权复制品的行政处罚。

谢振芳介绍,在重点做好查处和保护的同时,福建省各级版权部门还组织新闻媒体对冬奥版权保护进行广泛宣传,结合版权宣传矩阵建设工作,深入挖掘宣传素材,积极收集、汇总、发布冬奥版权保护相关短视频,对典型案例和情节恶劣的互联网企业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曝光,提升冬奥版权保护的社会意识,为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此外,福建还充分调动、发挥权利人、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第三方机构维权积极性,推动构建冬奥版权保护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社会共治格局。

西

做好预案 确保集中行动有实效

本报见习记者 朱丽娜

“近期,江西省版权局加强组织协调涉及冬奥会版权保护各项工作,强化版权监管合力,对江西省内涉冬奥会的侵权盗版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江西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阙米秋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江西省不是冰雪运动的强省,但北京冬奥会是一场全民盛会,广大群众对冬奥会的关注和喜爱是一样的,江西省版权局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有关北京冬奥会版权保护的通知和最新部署转发至江西省内各地,并细致做好预案和指导工作。

据了解,江西省版权局采取网络巡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扩大行动覆盖面,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以及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我们明确了管理工作重点,对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销售和复制予以重点关注。例如,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对于未经授权使用‘冰墩墩’卡通形象的作品不予登记,并告诫涉嫌侵权,立即停止使用。同时,进一步加大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各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冬奥赛事传播、作品版权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从严从快调查处理。”阙米秋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北京冬奥会开幕后一周,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就通过“线上摸排线索+线下固定证据”的方式,在景德镇市高新区一家陶瓷厂房查获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冰墩墩”瓷器酒瓶的案件,经现场检查和询问当事人,查获涉案侵权产品上千件,其中成品达200件,半成品达千件。当事人称没有经过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但觉得“冰墩墩”形象可爱,全网火爆,制成瓷器受人欢迎,因此生产销售“冰墩墩”形象瓷器酒瓶。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并对现场涉及侵权的产品进行了封存,对涉案当事人做了现场检查笔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做好冬奥会版权保护工作,科普版权知识也是重要一环。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联合该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区一些大型商业体对违规销售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的行为进行巡查,特别是对部分蛋糕烘焙店进行提醒,告诉商家不要擅自以DIY的形式制作销售“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制品。

采访的最后,阙米秋表示,下一步,江西省版权管理部门将继续紧盯热点,加强执法监管,持续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确保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监测与执法齐下 构建全方位版权保护

本报见习记者 朱丽娜

为切实保护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版权及相关权利,贵州省版权局在今年春节前夕就提前与贵州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联手,组织开展了贵州省涉冬奧版权保护行动。

贵州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和印刷发行处一级调研员徐梅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贵州省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集中整治各类非法传播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节目及相关活动(以下简称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有力规范贵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传播秩序。

助力冬奥版权保护,还需制度先行。徐梅告诉记者,为了使冬奥会的版权保护工作开展更加顺畅,贵州省版权局组织建立了赛时反盗版工作联络和侵权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及时快速移转、处置相关侵权线索。贵州省各级版权、公安、文旅、广电、网信部门也都把冬奥版权保护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及时部署、紧抓落实,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执法方面,贵州省各级执法部门不断加强网络监测和市场巡查,对各级版权局移转及主动巡查发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置,采取责令停止侵权、停止接入、关闭网站(APP)等行政处理措施。对未经ICP备案的网站(APP)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依法关闭、取缔。

徐梅进一步介绍,贵州省的版权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违法信息、关停违法网站(APP),由中云版权科技公司负责对省内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进行实时监测,向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我们工作的重点的其中一方面就在加强对各类传播平台的版权监管上,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了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以及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徐梅说。

除此之外,贵州还推动互联网平合企业建立健全侵权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履行好“通知-删除”法定处置责任,对执法部门通报、群众举报的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侵权盗版信息迅速核查刪除,并依法严格处置反复侵权的公众账号,不断强化与辖区内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协调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责任。

组织新闻媒体对冬奥版权保护进行广泛宣传也是本次行动的重点之一。据了解,贵州省版权局联合了省内主要媒体对典型侵权案例和情节恶劣的互联网企业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曝光,提升公众对冬奥版权保护的意识,为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與论环境。充分发挥权利人、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第三方机构维权积极性,为冬奥会提供全方位版权保护。

稳扎稳打 寓普法于执法中

本报见习记者 朱丽娜

“我们深知,营造良好的奥运赛事版权保护环境,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成功举办意义非凡。因此我们高度重视本届冬奥会的版权保护工作,迅速成立了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各相关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合力在安徽省推进冬奥版权保护工作。”安徽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安徽省版权局采取了网络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类传播平台、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和重点市场的版权监管力度。安徽省版权局联合省有关单位部署开展省内冬奥版权保护工作。对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电商平台及商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和商业街区等重点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巡查,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排查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涉冬奥作品侵权盗版行为线索,规范版权市场秩序。

同时,安徽省还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冬奥会版权保护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宣传报道,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版权意识。特别是加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合肥日报》、合肥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分别以《我市开展专项行动保护涉冬奥知识产权》《“冰墩墩”,不是你想卖就能卖的》《合肥突击检查市场冰墩墩》为题开展集中行动宣传报道;《蚌埠日报》及蚌埠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和广播《淮河晚报》栏目分别以《保护冬奥知识产权 严查侵权盗版行为》《谁还不想要个冰墩墩呢,别让喜爱变侵权》为题对集中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寓普法于执法之中,也是安徽省本次冬奥会版权保护工作的一大特色。“在合肥、宿州、芜湖、宣城等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巡查中对企业、经营业主等开展冬奥版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业主依法依规经营。”该负责人介绍。

原标题:守护冬奥版权,各地在行动!

编辑:张烁责任编辑: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