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税务局:中小微企业年内新购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2022-05-12 22:21  来源: 成都日报锦观

4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一级调研员徐琳参加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徐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作出的重大决策,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具有重大意义,“总的来看,这些税费支持政策着重突出了‘四个聚焦’”。

一是聚焦工业经济平稳增长,采取了“退、缓、扣”的政策组合。

实打实“退”,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

针对性“缓”,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并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纳入缓缴范围。

分类别“扣”,即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二是聚焦小微企业纾困发展,采取了“减税、扩围、退税”的政策组合。

“减税”,即实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扩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政策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退税”,即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三是聚焦服务业恢复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对服务业增值税实施加计抵减,即2022 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对交通运输业实行“免税+退税+停缴”,即2022年全年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全面解决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2022年,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

四是聚焦鼓励创业创新,除了此前延续实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等政策外,今年加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并将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相当于国家对企业创新给予大规模资金支持。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富 供图 杨富

原标题:成都市税务局:中小微企业年内新购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编辑: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