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一次性纾困补助50万元 助文旅企业恢复发展

2022-05-29 09:00  来源: 成都日报

昨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纾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指出,支持旅行社、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民营A级旅游景区、天府旅游名宿等发展,并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

具体来看,《措施》对依法在四川设立,且在保工保产、恢复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骨干旅行社,根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安全运营、诚信经营和2022年一季度从业人员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每家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万元;对依法在四川设立,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坚持演出、服务我省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在保就业保稳定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根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演出场次、从业人员数、社会效益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30位的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万元-50万元;对全省仍在接待游客的3A级及以上民营旅游景区,根据2021年度接待游客人次、实现门票收入和服务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40位的按景区等级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元-40万元;对2021年度被命名为天府旅游名宿的,每家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元。

同时,《措施》明确要进一步降低小微文旅企业融资成本。对使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向文旅企业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给予1.5%的贴息支持,贴息后贷款利率不超过LPR+0.15个百分点;做好文旅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文旅等普惠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文旅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

《措施》还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保障力度,对演出举办单位提交的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等进行预审,在参演人员和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演出举办单位办理相关许可证明可实行现场办结、立等可取。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嘉

编辑:杨燕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