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服务助力经济“稳增长” 这十五条措施出台!

2022-06-07 11:27  来源: 红星新闻网  

红星新闻网(记者 蒲娇)6月7日报道 为全面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相关工作要求,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稳增长”,推动三个“做优做强”,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出台《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 促进产业“建圈强链”若干措施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区域环境准入引导

持续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建圈强链、四大结构调整以及重点项目规划选址中的应用。

开发"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依托"三线一单" 应用平台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辅助分析研判。

按照部、省要求, 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画框子"、"定格子"创新举措,提升环评服务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努力在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提前介入加强预审服务

加强与发改、经信、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水务、农业等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会商研究制约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的难点、堵点问题。

在项目招商引资阶段,依托"三线一单"开展环评预审服务,并不断扩大环评预审服务范围,便于环保要素协同推进,助力重大项目精准落地。

三、推动环评审批提质增效

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需重点关注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指导建设单位办理各类手续要件,避免企业重复跑。

加强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审查人员和专家答疑解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文件内部审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四、更新扩大环评审批豁免及正面清单

更新《成都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清单》。

在不违反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重点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将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且在具有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含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等)内的电子半导体材料、晶硅光伏产业电池片、新能源汽车制造、动力及储能电池关键材料生产、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项目、能源装备生产等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管理,实施告知承诺制,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

五、进一步简政放权

在切实落实已授权环评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市级层面再梳理计算机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专业实验室及研发基地、塑料制品等一批生态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报告表项目,依据实际审批能力,探索差异化授权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承担审批具体工作,增强审批的针对性。

六、全力保障重大项目

建立重大项目服务清单,健全重大项目审批责任制,实行"一套清单、一个专班",动态调度,挂账销号管理,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实施"周调度"和"月调度",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联系,争取国家、省支持。

对重大项目环评合并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做到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助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全力助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实施进度。

七、完善重污染天气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管控

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加快修订《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实行分区分级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优先控制重点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视情减少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的小微涉气企业的管控措施;坚持绩效分级差异管控,让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

八、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

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积极探索近零碳发展模式,鼓励园区、工业企业创建省、市级近零碳排放试点,通过系统提升能源利用、资源环境、运营管理等绿色低碳综合能力,促进园区和企业进一步绿色转型。

对通过验收的园区、工业企业授予示范称号,并予以适当资金补助。

九、支持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创新

推动智慧环保设备、环保监管执法装备研发制造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关键绿色低碳技术产品自主创新。

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绿色低碳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及检测中心等,落地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重点实验室(成都基地)、天府永兴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都创新研究院。

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绿色 低碳产业重大科技和关键共性技术设备攻关,加快推动环保科技 成果转化和推广。

十、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

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严格禁止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

发挥好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包容纠错审慎监管、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电监控、无人机巡查、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智能智慧开展非现场检查。

十一、深化"一对一"服务机制

加强对企业环保服务指导, 积极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畅通日常联络渠道,加强重点项目实地调研走访,指导帮助办理各项环保手续。

持续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组建专家型指导服务团队到重点产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等现场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和指导问诊。

以产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向企业、园区提供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

分行业加强对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的培训,重点帮扶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争创A、B级和引领性企业。

十二、实施绿色低碳产业建圈强链

落实"十个一"机制,深入实施支持绿色低碳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光伏、氢能、锂电池、绿色低碳服务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十三、加强第三方服务管理

健全环评、监测、环保管家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考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升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增强服务水平,助力企业科学高效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实行环评文件编制行为和编制质量抽查制度和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不断优化完善环评超市,引导建设单位择优选取环评单位,规范环评行业健康发展。

十四、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加快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支持环保管家、环境监理、环境技术评估、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新兴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探索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设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的"绿岛"环境治理模式。

十五、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杠杆作用

进一步发挥市级污染防治综合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企业的帮扶和激励,重点用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大气污染防治标杆示范项目建设、激励企业开展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同时帮扶指导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支持。

支持和指导各区(市)县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积极申报中央、省储备库,带动地方财政、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投入,扩大生态 环境领域有效投资。

编辑:邓思璐责任编辑: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