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四川将初步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
7月20日上午,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了《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2年底,四川将初步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每一块耕地均由田长负责守护;到2025年底,田长制责任全面压实,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格局基本确立。
今年6月18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
《意见》提出,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初步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每一块耕地均由田长负责守护;到2025年底,田长制责任全面压实,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格局基本确立。
根据《意见》,四川将分级设立田长,省级设立总田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设立副总田长,由省委专职副书记担任;设立省级田长,由其他省级领导按联系指导市(州)分片负责。市、县、乡三级设立田长、副田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田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田长,结合实际分片分区负责。村级设田长,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担任;在村级党组织书记统筹下,本村(社区)范围内设置网格员,由村级“两委”委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村级事务代办员等担任。
同时《意见》明确五级田长职责及田长制工作机构。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任由同级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1名同级政府副秘书长或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同志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有关部门为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建立起多部门参与的协作制度,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意见》明确了田长制的五项主要任务: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方面,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方面,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管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
巩固提升耕地质量方面,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有序推进轮作休耕,开展农村撂荒地整治,促进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生态优美。加强耕地监测监管方面。建立耕地动态监测机制和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方面,健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及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编辑:葛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