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最新政策(11月18日)

2022-11-18 22:38  来源: 红星新闻网  

特别提示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公众要密切关注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郑州市、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甘肃省兰州市、北京市、黑龙江省绥化市、青海省西宁市等地疫情动态。所有来(返)蓉人员,在入蓉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二十条措施是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优化完善,要求更科学、更精准、更规范、更快速地开展疫情防控。第九版方案的防控要求和二十条优化措施都应不折不扣落实。

一、市外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

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蓉之日起,实施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低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地区)来(返)蓉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国内风险区详情,请查询国务院客户端)

二、省外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天2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配合每日上门核酸采样,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使用单独卫生间;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本人2天2次核酸检测期间,要配合每日上门核酸采样,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可疑症状,要及时报告社区(村)管理人员。

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直飞商业航班来(返)蓉的,暂时按照原排查管控方式进行。

2、对近7日内有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郑州市、重庆市中心城区(包括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巴南区、南岸区、两江新区、北碚区、大渡口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及同住人员不外出,实施上门核酸采样。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绥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不外出、不聚集。

4、对省外来(返)蓉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酒吧、歌舞厅、KTV、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电影院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流动。

三、省内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

对近7日内有德阳市绵竹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及同住人员不外出,实施上门核酸采样。

省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跨市(州)流动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四、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五、入境人员登机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蓉之日起,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六、对在蓉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相关条件需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应在属地指定酒店进行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本文来源:健康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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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燕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