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纪委监委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2022-11-25 16:25  来源: 红星新闻网  

红星新闻网11月25日讯 近年来,阿坝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现通报5起典型案件。

1.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余开勇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问题

2012年5月至2021年9月,余开勇在担任原马尔康县委副书记,若尔盖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破坏当地政商环境,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给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打招呼、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帮助关系较好的商人承揽工程,并在其他事项中提供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0余万元。余开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余开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阿坝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德阿工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兼)戴先彪与商人亲清不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2012年7月至2021年5月,戴先彪在若尔盖县委、阿坝工业园区、德阿工业园区等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与不法商人亲清不分、吃吃喝喝,违规入股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504万余元;期间,戴先彪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企业入驻园区等事项中违规为相关企业及商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5万余元。戴先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戴先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6月,戴先彪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3.黑水县洛多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杨军违规帮助他人承揽项目并索要钱财、多次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问题

2016年3月至2020年5月,杨军在担任卡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时任卡龙镇色湾村支部书记泽某某多次请托杨军帮其承揽工程项目,杨军帮助其承揽色湾村多个项目,并以借为由向泽某某索要钱财90余万元。2017年以来,杨军累计向在卡龙镇从事工程项目的某公司员工张某某借款28次,金额累计12万余元。杨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杨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汶川县三江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董亮违规指定项目采购商问题

2019年至2021年,董亮利用职务便利,在分管该镇乐活村安全饮水恢复工程采购项目和柒山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过程中,指定项目采购商,违规插手采购事项。2021年12月,董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壤塘县原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梁万德等人违规向服务对象摊派费用问题

2016年6月,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中标“壤塘县2015年林地变更调查项目”,原县环林局指派莫平等2名职工到中标单位参加林地变更内业工作并接受业务培训,梁万德作为时任县环林局主要负责人,将培训期间产生的差旅费7.7万元摊派给中标单位;莫平作为科室负责人,明知单位摊派费用而未提出反对意见,并保管摊派费用余款。2022年6月,梁万德、莫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借审批权大肆收受财物,有的利用职权影响违规为商人承揽项目工程,有的违规插手采购项目,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摊派费用。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政商各循其道,亲则两利,清则相安。阿坝州纪委监委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把遵规守纪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服务企业中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紧盯纠治服务企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建设、服务市场主体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引导企业依法守法诚实诚信经营,推动企业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合力营造公平竞争、正义有序的市场环境。

(本文来源:阿坝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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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葛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