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吴亦凡需服刑完再被驱逐出境 或将再面临两个后果

2022-11-25 17:27  来源:  

红星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11月25日报道 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王英占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吴亦凡是加拿大籍人士,可以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此外,王英占解释道,吴亦凡需服刑完毕,再被驱逐出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 》,执行和监视强制外国人出境的工作,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文进行:

(一)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对该犯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交付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那么,外国人被判处驱逐出境刑罚的,或者被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呢?

王英占告诉记者,首先是不准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 (一)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根据《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凡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均须列入不准入境者名单。

其次是取消永久居留资格。根据2004年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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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