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违规载人 不文明更不安全
▲几位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未佩戴安全头盔
3月21日下午4点左右,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双桥子路口(蜀都大道与经华南路交叉口)。在经华南路路口一侧,记者观察到,十字路口共有4名文明劝导员,对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4点36分到41分,仅在经华南路路口一侧(即家乐福超市门口),短短5分钟内,记者就看到26辆驾驶者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驶过。其中,还有一辆运货的电动自行车,驾车人身前、身后、踏板处的空间都放满了纸盒纸箱,甚至膝盖上都顶着纸箱,远超过车身宽度。其头盔竟然挂在车把手前,而不是戴在头上。
同时,记者注意到,除了不佩戴头盔外,部分电动车存在违规搭载成年人的行为,因路口有文明劝导员,他们通常在与路口有一定距离时下车,或者经文明劝导员提醒后下车,乘坐者步行通过路口后,再次坐上电动车扬长而去。部分载人的电动车驾车者佩戴有头盔,但通常乘坐人员均未戴头盔。记者在路口观察的20分钟内,有七八辆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
成都市交管部门多次提示,电动自行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速度惯性大,车辆保护措施不足,驾乘人员头部受到直接撞击和跌落撞击的概率非常大,这也是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死亡率、致残率高的主要原因。因此,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头部的保护就是对生命的保护。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 摄影报道
编辑:杨燕棋 责编: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