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大教师黄某某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停职!
红星新闻网1月19日讯 1月19日凌晨,华中农业大学发布情况通报:针对2024年1月16日网上关于华中农业大学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等问题的举报信息,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在已调查材料中发现所反映的实验图片、数据、结果等方面问题基本属实,初步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即日起停止黄某某校内所有职务和工作,组建导师组全面负责该课题组研究生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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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华中农业大学11名学生联名举报该校教授黄某某学术造假一事,持续引发关注。举报信显示,多名自称是动科动医学院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系黄某某教授课题组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实名联合举报黄某某及其课题组的诸多不当行为,其中包括“逼迫学生进行数据篡改、编造实验结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以及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
同日,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在官网发布说明称,学院关注到网上关于该院教师黄某某涉嫌学术不端等问题的举报信息,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启动调查程序。学院始终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将依据调查结论按规定做出处理。
16日晚,记者检索该学院官网发现,涉事教师黄某某的个人介绍页面已被删除,无法访问。
17日晚,举报学生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做这件事情真的下了非常大的决心,赌上了自己所有的未来。他们希望这次举报,能将这种枉为人师的人踢出教师队伍,保证学生的正当权益,也希望学校给关心这件事情的人一个完美的答复。
律师:或面临行政处罚
在法律层面,教师黄某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表示,如果科学技术人员存在虚构、伪造科研成果,发布、传播虚假科研成果的行为,或者从事学术论文及其实验研究数据、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代写、代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等。若科学技术人员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引用、注释不规范,或者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成果上署名等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本文来源:@华中农业大学、南方都市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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