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法治供给助力四川现代化建设 全年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16件

2024-01-24 07:31  来源:成都日报  

1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2023年工作,对2024年主要工作进行部署。

2023年主要工作

着力提高立法质效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效,以高水平法治供给助力四川现代化建设,全年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25件,通过16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5件。

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立法。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制定四川天府新区条例,审议成都东部新区条例;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立法调研;修改安全生产条例;修改旅游条例;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审议职业教育条例、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立法。制定食品安全条例;审议精神卫生条例,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工会法实施办法;审议公共图书馆条例、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开展川剧保护传承、古籍保护利用立法调研;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审议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深化拓展协同立法。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援助等4项协同立法调研;以“四川条例+川陕甘决定”新模式,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完成泸沽湖保护立法;指导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指导开展安宁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切实维护法制统一。集中清理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万余件;对23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全年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1个、执法检查报告6个,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3次。

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等报告,修订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天府粮仓”建设推进等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和反间谍安全防范等执法调研。

紧扣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把全省30件民生实事作为重点监督事项;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一老一小”工作等情况报告,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检查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推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聚焦权力依法运行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省“两院”上半年重点工作等情况报告;在全国人大指导下,调研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听取审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审查批准年度省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等情况报告;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工作。9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67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建立常态化联系。拓展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开展优秀代表家站评选活动,推动人大代表中的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进入代表家站联系群众。

着力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加强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形成5件闭会期间建议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加强对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

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开展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典型案例选编工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3件,已全部审议完毕;建议102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开展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各4期,实现新任基层代表培训全覆盖。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认真做好直选代表回原选区述职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全省直选代表向选民述职月”活动。扩大代表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2024年主要任务

今年人大工作如何干?报告提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做好人大工作十分重要。省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统筹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进高质量立法。制定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宜宾三江新区等条例;作出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修改湿地保护、世界遗产保护等条例;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做好川剧保护传承等立法;作出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

持续加强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情况报告;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听取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管理等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构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共治格局专题询问。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扎实开展代表进家站履职活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高质量做好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工作;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持续开展代表履职培训。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完善符合人大特点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向全国人大工作汇报,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和省内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协作。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白洋 陈秋妤

编辑:邓思璐 责编: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