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 | 成都多个区(市)县2024年小一入学、小升初政策出炉

2024-03-29 20:34  来源: 红星新闻网  

成都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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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入学。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少年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公办学校实行批次多校划片的方式入学,民办学校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各学校要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三)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新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优先满足符合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二、小学入学

(一)入学对象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4月26日,发布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5月6日至17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5月20日至23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三)公办小学入学1.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分3个批次进行,每一个批次入学,已被新区公办小学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均不再参加报名、录取。

(1)第一批次。5月25日至26日,C、E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本学区学校入学志愿填报。6月5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第二批次。6月10日至11日,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以及C、E学区本批次招生学校入学志愿的A学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C、E学区本批次招生学校入学志愿的F学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E学区本批次招生学校入学志愿的G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13日至14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第三批次。6月15日至17日,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16日,公布本批次学校招生计划。6月19日至20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1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统筹意愿填报。6月22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2.专项招生小学入学。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以及C、E学区本次招生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按要求自愿报名,被本次专项招生小学入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新区其他各批次公办小学入学录取。5月28日至29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5月31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5月31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6月3日组织开展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5日,组织开展C、E学区专项招生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已被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或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本次录取。

每一个批次公办小学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四)民办小学入学新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5月25日至26日,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5月28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5月28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5月30日至3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后续成都市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6月3日至6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6月18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4日至25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6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8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五)入学报到

8月31日前,学生按录取学校的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三、初中入学

(一)信息核对4月22日至26日,成都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6月5日,平台公布升学对应区域。

(二)公办初中入学1.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分3个批次进行,每一个批次入学,已被新区公办学校、市直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再参加报名、录取。

(1)第一批次。6月10日至11日C、F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元音中学、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路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入学志愿填报。6月12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2025年两个学区合并为一个学区。

(2)第二批次。6月23日至24日,A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元音中学、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路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入学志愿的D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26日至27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第三批次。6月28日至30日,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29日,公布本批次学校招生计划7月2日至3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4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2.专项招生初中入学。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以及C学区本次招生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要求自愿报名,被本次专项招生初中入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新区其他各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录取。6月14日至15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17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6月17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6月19日,组织开展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20日至21日,组织开展C学区专项招生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已被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或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本次录取。

3.市直属学校入学。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8日至2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新区公、民办初中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成都市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以及新区公办初中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录取,且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录取学位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每一个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小升初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三)民办初中入学新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5月25日至26日,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5月28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5月28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5月30日至3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后续成都市民办初中(含直升)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6月5日至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3日,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8日至21日,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成都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6月27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5日至6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7月8日,民办初中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7月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7月11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四)入学报到

7月12日至13日,学生按录取学校的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四、其他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以及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川天社发〔2022〕240号)相关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新区公办小学,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入学。在新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新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升学。7月5日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布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保障新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关于启动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转学评估工作的公告》已于3月7日通过“天府社事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其他。按规定做好新区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13日至17日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后,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为新区户籍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新区公办学校就学的,于5月13日至17日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指定的招生入学平台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

因电脑随机录取,可能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家长可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8日至12日,向已在读子女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通过的,于5月24日至28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5月31日,学校告知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控辍保学职责。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3日至17日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到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二)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的刚性执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充分运用招生入学平台,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简化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四)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籍注册须通过市、区统一入学平台采集和审核,不得为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逐一核对、批量导入。严格学籍转接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社区治理和社事局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五)严格责任追究。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将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行为纳入对学校年度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内容,作扣分或降等处理。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优选先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至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取消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经职能部门查实、处罚的,以适当方式公开;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

细则


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4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第一部分:幼升小

一、新区户籍儿童幼升小信息采集怎样进行?

4月26日,查看入学登记公告。

5月6日至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5月20日至23日,经平台校验后显示为“待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指定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提示: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均须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二、新区户籍儿童幼升小公办入学,各批次报名公告什么时间发布?

5月23日,发布第一批次小学入学报名公告;

5月27日,发布公办专项招生小学入学招生简章(公告);

6月9日,发布第二批次小学入学报名公告;

6月14日,发布第三批次小学入学报名公告。

每一位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均只有一个公办学位,凡已被新区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均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报名录取。

三、新区户籍儿童幼升小公办入学分3个批次,每个批次哪些人可以报名?可以选报哪些学校?

(一)第一批次

问答1

(二)第二批次

问答2

(三)第三批次

问答3

第二部分:小升初

四、小升初信息核对有哪些要求?

1.在成都市内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

2.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蓉生),于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回蓉生信息,并上传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3.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五、新区户籍学生小升初公办入学,各批次报名公告什么时间发布?

6月9日,  发布第一批次初中入学报名公告;

6月13日,发布公办专项招生初中入学招生简章(公告);

6月21日,发布第二批次初中入学报名公告;

6月27日,发布第三批次初中入学报名公告。

每一位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只有一个公办学位,凡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报名录取。

六、新区户籍学生小升初公办入学分3个批次,每个批次哪些人可以报名?可以选报哪些学校?

(一)第一批次

问答4

(二)第二批次

问答5

(三)第三批次

问答6

第三部分:民办小学、初中

专项招生入学

七、民办小学、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问答7

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后续成都市民办学校(含直升)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第四部分:公办专项招生入学

八、为什么要实施公办专项招生?2024年实施专项招生的学校有哪些?

新区教育坚持“服务人才、服务产业、服务营城”,根据当年区域发展以及教育资源配备等实际情况,在全面保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部分区域学位富余,将空余计划面向符合当年相应条件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实施专项招生。实施专项招生的学校及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4年实施专项招生的小学:麓湖小学,香山小学,有空余计划的C、E学区学校。

2024年实施专项招生的初中:香山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有空余计划的C学区学校。

第五部分:其他

九、双胞胎(多胞胎)怎样“绑定摇号”?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指定的招生入学平台自愿选择“绑定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通过后,实行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小学入学,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6日至17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初中入学,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22日至26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十、多子女如何申请办理就读同一学校?

(一)申请要求

因电脑随机录取,可能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家长可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入学。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可申请。

1.申请子女需符合2024年学校报名条件;

2.在读子女应为按当年招生入学政策入学且在校就读;

3.申请子女与在读子女需满足同时在校就读至少1年,例如:小升初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4.申请通过后该子女不再参加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录取。

(二)申请方式

第一步:4月15日至19日,持相关材料到在读子女就读学校现场申请办理; 

第二步:5月24日至28日,现场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

第三步:5月31日,学校告知审核结果。

温馨提示:新区学校招生信息均通过“天府社事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家长切勿听信其他机构、个人等散布谣言,缴纳孩子入学“占坑费、择校费”等,谨防上当受骗。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入学咨询电话:028-68772822;028-61654302。咨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问答8


锦江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锦江1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第一步: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二步:确定登记点

4月26日,锦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发布登记点信息,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登记点查看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第三步:信息采集及审核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5月6日—17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按要求填报信息,并进行信息在线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5月20日—23日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2.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居住在锦江区的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13日—17日到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第四步:查看入学结果

6月17日,本区户籍及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7月3日—5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结果。

第五步:学生报到

8月31日前,根据公办小学通知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民办小学入学流程

温馨提示:凡要进行民办小学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需完成信息采集。

第一步: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二步:取得报名资格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5月6日—17日在“入学平台”完成公办小学信息采集及现场资料审核。

2.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在“入学平台”申请,5月15日前的工作日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5月31日前在“入学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第三步:网上报名

6月3日—6日,在“入学平台”中的“民办小学”报名模块选报1所民办小学。

第四步:查看录取结果

6月18日,在“入学平台”查看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第五步:学位确认

6月24日—25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进行网上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第六步:学生报到

8月31日前,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公办初中入学流程

第一步: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它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步:信息核对

4月22日—26日,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回蓉生)在“入学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申请绑定随机录取。随迁子女需于4月1日—30日,在“入学平台”中“随迁子女模块”申请。集体户子女、在锦江区居住的港澳台适龄少年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5日到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第三步:查看升学对应区域

6月5日,查看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如要报名市直属学校:6月18日-21日进行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6月26日查看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第四步:查看录取结果

7月4日,查看区属公办初中录取结果。

第五步:学生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民办初中入学流程

第一步:取得报名资格

1.本市小学毕业生(含回蓉生):4月22日—26日,在“入学平台”进行信息核对(采集)。

2.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在“入学平台”申请。

第二步:网上报名

1.民办一贯制学校:6月5日—6日,直升申请;6月11日,查看直升录取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6月18日—21日,在“入学平台”报名。

温馨提示:已自愿报名并被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第三步:查看录取结果

6月27日,查看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第四步: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进行网上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

第五步:学生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跳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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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为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于4月开展入学评估,详见《2024年成都市锦江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公告》(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跳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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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小学教育科:028—84557352;

中学教育科:028—84557357。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      

工作日下午:13:00—17:00。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4〕2号)安排,特制定本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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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健全义务教育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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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

根据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房屋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入学。

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民办学校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学校须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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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6日发布。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在青羊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5月13日—17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资料审核

5月20日—23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入学

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3日—6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小学。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学位确认

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24日—25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6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补录计划。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8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3日—7月5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时办理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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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对象

1.在青羊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青羊区就读初中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在青羊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青羊区教育局审核后,在青羊区入学。

3.回蓉生于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经青羊区教育局审核后,在青羊区入学。

4.随迁子女需在青羊区初中入学的,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青羊区入学。

网上报名

1.公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8日—21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2.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6月18日—21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7月8日,经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9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组织录取

1.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属学校学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2日,区教育局公布区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7月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补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入学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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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成都市青羊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成青教〔2022〕133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青羊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青羊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就读小学划片入学;在青羊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其他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青羊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青羊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青羊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法定监护人为青羊区户籍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31日,区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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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远程辐射,用好“蓉易学”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两端学校教师备课、授课、教研、评价“四同步”;用好教师共享中心资源,促进优质教育人才共享,优化师资配置;推进集团化发展,支持区域统筹调配教育资源,鼓励优秀教师跨校走教,促进校际均衡。

落实控辍保学职责。学校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于5月20日—23日报区教育局指定的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点批准。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强化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充分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简化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籍注册须通过全市统一入学平台采集和审核,不得为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严格转学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强迫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相关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方式选拔学生。区教育局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学籍异动情况监测、通报,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三个严禁”要求,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优评先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取消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

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落实“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招生入学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区教育局通过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学生家长宣传招生入学政策,提醒家长切勿轻信各类不实招生信息,严加防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遭受损失。建立教育与公安、网信等部门等联动机制,严肃查处以招生入学或转学等名义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实施细则发布后,若有相关事宜调整,青羊区教育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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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细则来了

金牛1

01

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校招生计划和划定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学校,可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

02

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03

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在金牛区审批的民办学校优先满足金牛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同时以区域为单位按照 “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在金牛区审批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被民办学校和金牛区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子弟学校学位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学。

金牛2

01

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金牛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02

信息采集

1.金牛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金牛3

网址:https://ywzsrx.cdzk.org/

2.在金牛区申请就读小学的集体户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须在5月6日—17日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在金牛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须在5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

03

公办小学入学

5月20日—5月23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房屋产权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该房产为监护人100%产权,同时满足该房产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6月17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4

民办小学入学

区教育局审核所属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6月3日—6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须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填报。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小学录取

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区属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6日,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

6月28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05

小学学位确认

6月24日—25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06

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金牛4

01

信息采集

1.在金牛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在金牛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金牛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核对结束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金牛区教育局审查后,在金牛区升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金牛区就读初中的金牛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人在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4.需在金牛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申请人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5.在金牛区申请就读初中的集体户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须在4月22日—26日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在金牛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就读金牛区初中学校的,须在5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

02

公办初中入学

市直属学校录取

6月5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8日—21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符合金牛区入学资格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金牛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部分学位紧缺片区优先保障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户籍儿童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7月2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7月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03

民办初中入学

金牛区所属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及学校招生简章等经过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6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8日—21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域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8日,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7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初中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04

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初中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

3.学生于7月12日—13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金牛5

01

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 号),随迁子女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金牛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原就读学校划片范围升学;在金牛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7月5日前,区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02

残疾儿童少年

区教育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妥善做好金牛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03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04

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金牛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金牛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中心城区(5+2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5

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6

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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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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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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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金牛区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金牛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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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金牛区小升初日程安排》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

家长朋友们还可拨打

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金牛区教育局普教科

87798210、87769786

 

武侯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01

彰显教育公平

1.坚持“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两个一致”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2.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登记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民办学校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科学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学校须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3.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02

保障入学权益

1.入学对象

★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 民办初中入学对象: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

2.特别提醒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初中于4月22日—26日、小学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

★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31日,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 小一、小升初信息采集、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03

规范入学管理

1.落实控辍保学职责

学校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于5月20日—23日报区教育局指定的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点批准。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2.强化招生计划管理

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充分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简化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4.加强学籍注册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籍注册须通过全市统一入学平台采集和审核,不得为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严格转学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强迫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相关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学籍异动情况监测、通报,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04

小学入学日程

武侯1

05

初中入学日程

武侯2

如您有其他问题

可通过电话咨询

武侯区教育局普教科

028-85061586(小学)

028-85077562(中学)


2024年成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彰显教育公平

成华1

1.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

根据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区内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2.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学科成绩、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3.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保障入学权益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初中入学对象:

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的小学毕业生(即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

温馨提示:

1.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中学:4月22日-4月26日;小学:5月6日-5月17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申请人须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中学:4月22日-4月26日;小学:5月6日-5月17日

3.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为方便家长接送,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24日-5月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按政策入学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法定监护人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4.公办中小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公办中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已确认民办学位但又放弃的,法定监护人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6.为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于5月开展入学评估,详见《2024年成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公告》(点击划线部分即可跳转阅读)。 

规范入学管理

成华2

落实控辍保学职责

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成华区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持续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于5月20日-5月23日向区教育局指定的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点提交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或休学。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学校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区教育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充分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简化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2024年成华区

义务教育入学日程安排

成华3

成华4

咨询电话

028-84321830(小学入学)

028-84258497(初中入学)


青白江

 

温江

 

双流

郫都

新津

崇州

 

简阳

彭州


邛崃市2024年小一入学、小升初实施细则公布

目录

01.总体要求

02.民办学校招生整体要求

03.“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04.小学入学年龄界定

05.延缓入学办理

06.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07.民办小学报名和学位确认流程

08.公办初中入学流程

09.民办初中报名和学位确认流程

10.民办学校补录流程

11.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怎样申请绑定摇号

12.多子女如何申请就读同一学校

13.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4.工作纪律

附件1

邛崃市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

附件2

邛崃市2024年小升初工作日程

注:邛崃市教育局已从天庆街210号迁至长安大道757号(商会大厦)B栋9楼。

01

总体要求

(一)

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邛崃市学生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二)

坚持免试入学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

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并纳入四川省、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四)

坚持均衡编班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02

民办学校招生整体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经邛崃市教育局核定并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招生简章需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03

“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邛崃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简称“入学平台”)办理。平台登录方式为:

1.关注“邛崃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邛崃1

2.点击屏幕最下方“便民服务”,再点击“义教招生入学平台”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后可看到3个端口,分别是:

(1)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邛崃市本地户籍小学入学通过此端口)

(2)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

(3)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

邛崃2

邛崃3

04

小学入学年龄界定

邛崃市2024年小学入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05

延缓入学办理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06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第一步

网上信息采集

1.5月6日-17日,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后台联网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不用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

2.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5月20日-23日按要求到指定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3.无论是网上信息采集时选择的登记点,还是现场审核资料的登记点,都是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对应公办学校,具体可通过识别以下二维码查询。

邛崃4

第二步

结果公布

6月17日,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不含随迁子女)。

第三步

学生报到

8月31日前,根据学校安排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特别说明:2024年准备通过迁户籍就读邛崃市划片对应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请于2024年5月17日前(含5月17日)完成迁户籍和“网上信息采集”;2024年5月17日之后再迁户籍的,或未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以及情况特殊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但未到现场进行审核的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07

民办小学报名和学位确认流程

第一步

取得报名资格

以下三种类别的适龄儿童有报名资格: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此类别必须按上一条“公办小学入学流程”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且后台联网审核通过或现场资料审核通过。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或“网上信息采集”后审核未通过的,都无法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5月15日前可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5月31日前通过“入学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第二步

网上报名

6月3日-6日,通过“入学平台”的“民办小学”报名模块选报1所民办小学。

第三步

查看录取结果

6月18日,登录“入学平台”查看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第四步

学位确认

6月24日-25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入学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且不能参加民办小学补录报名。

第五步

学生报到

8月31日前,根据学校安排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08

公办初中入学流程

第一步

信息核对(采集)

1.邛崃市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其中,随迁子女需于4月1日-30日,在平台的“随迁子女模块”申请);

2.在邛崃市外成都市内小学就读且准备回邛崃市就读初中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入学平台”上传材料,邛崃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视为邛崃市小学毕业生;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且准备回邛崃市就读初中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办理,也可持户口簿原件到邛崃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信息采集,学生信息录入“入学平台”后,视为邛崃市小学毕业生。

注:学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具体地址必须与户口簿上的信息一致。因错填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因泄露密码导致信息被篡改,责任自负。学生和家长应认真核对个人基础信息,如果监护人和联系电话有误,可自行修改,如果身份证号、姓名、户籍地址等信息有误,请联系现就读小学申请修改。

第二步

查看升学对应区域

6月5日,登录“入学平台”查看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第三步

查看录取结果

7月4日前,登录“入学平台”查看邛崃市公办初中录取结果。

第四步

学生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09

民办初中报名和学位确认流程

第一步

取得报名资格

1.邛崃市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通过“入学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采集);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5月15日前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步

网上报名

1.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入学平台”进行校内直升申请;6月11日查看录取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6月18日-21日,在“入学平台”自愿填报1所民办初中。

(温馨提示:已自愿报名并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报名。)

第三步

查看录取结果

6月27日,登录“入学平台”查看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第四步

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入学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且不能参加民办初中补录报名。

第五步

学生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10

民办学校补录流程

(一)

补录对象

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可通过“入学平台”自愿填报1所民办补录学校。

(二)

查看补录学校及补录计划时间

民办小学:6月26日

民办初中:7月8日

(三)

补录报名时间

民办小学:6月27日

民办初中:7月9日

(四)

查看补录结果时间

民办小学:6月28日

民办初中:7月11日

注: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11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

怎样申请绑定摇号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若申请了绑定随机录取,则视为该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时均绑定随机录取。

注: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须完成网上报名才能参加绑定随机录取。

(一)

小学入学(邛崃市仅民办小学可申请)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随迁子女: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二)

小升初

1.邛崃市小学毕业生: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在邛崃市外小学就读且按程序申请回邛崃市就读初中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邛崃市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条件且需在邛崃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12

多子女如何申请就读同一学校

以下两种情况,家长可申请弟弟(妹妹)与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

(一)

第一种情况

对于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的学校,如果哥哥(姐姐)属按政策正常录取的学生,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入学平台”申请弟弟(妹妹)随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5月31日通过平台查看审核结果。(温馨提示:目前邛崃市小学段只有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公办小学均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

(二)

第二种情况

因招生区域调整优化,导致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户籍对应区域服务小学发生变化的,家长可申请弟弟(妹妹)随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此类情况,家长也于5月24日-28日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5月31日通过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家长也可于5月的工作日到邛崃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现场申请办理。

13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

随迁子女

按照《邛崃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来邛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邛教发〔2023〕1号)要求,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

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落实“一人一案”。

(三)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

其他

按规定做好邛崃市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邛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14

工作纪律

对违规招生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

邛崃5

附件2

邛崃6


金堂

大邑县

编辑:覃一川 责编:高婷 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