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于7月1日施行

2024-05-29 07:25  来源: 成都商报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于4月28日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以省政府第365号令颁布实施,将于7月1日起施行。《奖励办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对于青年科技人才有哪些激励作用?围绕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对此,5月28日,四川省科技厅在成都举行政策解读会,对《奖励办法》的突出亮点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层次解读。

5个方面进行修订

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新修订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共7章54条,包括总则、奖励对象和条件、提名与受理、评审与授予、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重点从5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强化奖励导向。明确提出省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和本省重大战略需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的奖励;坚持公正性、荣誉性,突出对真正做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的奖励。

二是调整奖励对象范围。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奖励对象由奖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调整为“中国公民”。

三是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加大对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激励力度,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年龄,由现行不超过40周岁修改为不超过45周岁,并增加受奖人数,由不超过5人修改为不超过10人。

四是明确奖励荣誉和奖金享有机制。明确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奖励荣誉和奖金由获奖人享有。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荣誉由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共享,奖金由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或者事先协议分配。归个人所有的省科学技术奖奖金不受个人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是规定了奖励活动各主体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提名者、候选者、评审专家等各奖励活动主体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对获奖者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项目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三大激励作用

为四川的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持

“放宽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年龄限制,增加受奖人数,是对青年科技人才的一次重大激励和肯定。”据现场新闻发言人介绍,此次《奖励办法》修订,放宽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年龄限制、增加受奖人数,首先,能够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热情和活力,让他们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更加坚定不移。四川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和高水平的科研平台,这将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其次,通过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可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为四川的科技创新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四川的科技进步,也有助于提升四川在国家乃至全球科技创新竞争中的地位。

最后,这也是对四川科技人才体系的一次完善和优化。通过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发展机制,四川能够培养出更多的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四川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

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对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持鼓励的态度。接下来,我省将如何对其规范管理?

据介绍,目前我省有20余家省内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其中包括四川省医学会设立的四川省医学科技奖、四川省公路学会设立的四川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四川省电子学会设立的四川电子科学技术奖、四川省石油学会设立的四川省石油天然气科学技术奖、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设立的天府畜牧兽医科技奖、四川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设立的四川省食品工业科学技术奖等。同时,还有一些学会协会在向四川省科技厅了解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的相关要求,表达了设奖的意愿。

按照新修订的《奖励办法》要求,省科技厅将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来加强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引导他们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按照《奖励办法》要求,我省制定了《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很快会印发实施。

此外,下一步科技奖励工作如何开展?据介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修改配套文件。我省将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出台《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规程》,制定《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建设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科技奖励机制,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我省省情的科技奖励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和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解读,让科技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奖励政策。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王梓菡

原标题:《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于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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