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消委联合发布“端午”消费提示

2024-06-05 11:16  来源: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端午”小长假临近,粽子作为特色商品即将大量上市。同时,三天小长假也将迎来旅游、探亲、购物小高峰。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端午”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购买粽子“三要看”

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应尽量选择正规且信誉度较好的商场、超市,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千万不要因贪便宜或者图方便,随意选择一些无质量保障的地摊、流动商贩购买。同时,要注意“三看”:

一看配料表,通常配料表按含量依次递减排列,含量最高的排在最前面,我们要尽量选择配料表简单的粽子,减少糖、油、盐和食品添加剂的额外摄入。

二看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等。糯米粽子的碳水化合物含量及热量均较高,而加了馅料的粽子,比如加了白砂糖、猪油、豆沙、五花肉等,其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含量就更高了,所以我们要尽量选择以上指标较低的粽子食用。

三看包装和保质期,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要注意观察粽子外包装是否有印刷清晰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尽可能挑选出厂时间较近的产品,注意观察包装袋是否有破损、漏气或胀袋等现象。新鲜粽子保质期短,建议按食用量购买,并合理存放,尽快食用。

外出旅游“三警惕”

端午节也是市民外出游玩的高峰期,川渝消委联合提醒,外出旅游有“三警惕”:

一要警惕“低价团”,外出旅游应提前做好旅游攻略,综合考虑旅行社的信誉、服务和管理水平,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切勿盲目追求低价的旅游产品,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团”,签订旅游合同之前要关注行程内容和食宿、交通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二要警惕“人身安全”,参团旅行要听从导游安排,不随意活动,以免发生离群、掉队、迷路等事件;自驾旅行要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错峰出行,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在景区游玩时不前往未开发的区域或违规私设的“景点”,乘坐和使用大型游乐设施等要按照安全警示或乘客须知的要求使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三要警惕“假冒旅游商品”,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有时会被带到所谓的“特产店”或“免税店”,这些店铺往往以高价销售劣质商品或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应提前了解当地特产和物价水平,不盲目选购珠宝、玉石等贵重商品,不轻信“开光、限量、绝版”等夸大宣传的纪念品和“包治百病”的“特效”药,做到谨慎购买、理性消费。

外出就餐“三注意”

而在外出游玩吃饭或在外聚餐时,也要注意饮食安全。

一要注意用餐安全,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饮食安全,膳食合理搭配,切勿出现暴饮暴食现象。节日期间外出就餐时,消费者应选择“明厨亮灶”、证照齐备、信誉度高的食品经营单位,注意辨别食用的食品是否出现腐败变质等异常情况,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二要注意菜品选择,要看清所选菜品的价格,确认收费标准、计价单位等项目后再消费,强化消费责任意识,主动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不购买、不消费、不食用野生动物。

三要注意合理点餐,消费者要坚守中华民族节俭美德,树立节约粮食意识,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点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做到按需点餐、剩余打包,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节日期间,商家促销手段繁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保留好消费凭证,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应及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保留线上订单记录、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商家宣传资料等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应及时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电话或者向当地消委组织进行投诉,也可登录全国12315网站、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小程序、省(市)消委组织公众号投诉。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朱馨月

编辑:段琪琳 责编:高婷 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