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 成都最高奖励500万元

2024-07-14 08:06  来源: 成都日报

记者13日获悉,《成都市商务局2024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措施》明确了10条符合支持条件和支持标准的批发、零售、餐饮以及外贸、服贸企业的奖励举措。

在支持批发企业方面,对于2024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平均增速,且全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批发企业,销售额较上年每增长2亿元奖励4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400万元。

在支持零售企业方面,对于2024年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零总额平均增速的零售企业,零售额较上年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同时,对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含主营和兼营二手车经销业务的汽车销售企业),按其二手车零售额的0.5%给予奖励。可与上述零售企业奖励叠加享受,已享受省级二手车销售奖补部分不重复享受。

在支持餐饮企业方面,对于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餐饮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餐饮企业,餐饮营业收入较上年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外贸企业也是《措施》重点支持的对象。

《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取得进口消费品代理权,按照企业取得进口消费品代理权综合指标进行考评,对考评合格的企业,根据单个企业考评分值占所有考评合格企业合计分值比例,在本次资金总规模中按对应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用好口岸枢纽资源,对2024年通过成都双流国际空港、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成都国际铁路港开展进出口业务且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按照企业用好口岸枢纽资源综合指标进行考评,对考评合格的企业,根据单个企业考评分值占所有考评合格企业合计分值比例,在本次资金总规模中按对应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上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且有出口实绩的企业给予10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对跨境电商出口且有出口实绩的企业给予10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对从事跨境电商物流运输并提供延付运费服务的企业给予9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对上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单个企业上述四项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200万元。

《措施》还提出,支持外贸中小企业降低贸易融资成本,对通过金融机构开展进出口贸易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且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中小微企业,按实付利息总额分别给予50%、60%支持,单个企业两项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外贸中小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对2024年有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中小微企业采用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避险的,对其外汇衍生品(指企业在银行开展人民币外汇远期、人民币外汇期权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履约金额,按50元/万美元(非美元货币按履约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美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此外,在支持服务进出口方面,《措施》提出,对国家《鼓励进口服务目录》项下进口服务额达到50万美元的企业,以服务进口的付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2‰的利率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以承接离岸服务外包、软件出口方式开展服务出口,离岸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合计执行额达到500万美元且同比正增长的企业,以离岸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业务的收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2‰的利率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孟浩

编辑:段琪琳 责编:高婷 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