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磅官宣!安居可入户!
据广州日报,11月18日,《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修订稿)》)发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修订稿)》拟新增两种入户类别,并明确相应条件:安居乐业入户,即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即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明确五种入户类别和相应条件
据《规定(修订稿)》起草说明,广州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部署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政策。
本次修订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拓宽渠道、分类施策、入户全覆盖”为目标,对入户文件进行“五合一”整合简化,并对入户条件进行“二宽二增一优化”。
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共5份文件合计62条,修订后整合为1份文件合计31条,明确广州市引进人才、政策性、积分制、投资纳税、安居乐业五种入户类别和相应条件,优化服务管理程序,加强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力争实现“全市通办、全程网办”,提高迁入户服务效能。
入户条件“二宽二增一优化”
新增投资纳税入户:连续3年缴税超20万。起草说明称,考虑广州外来人口超千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满足各类人群入户需求,《规定(修订稿)》拟新增投资纳税入户,对“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我市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新增安居乐业入户:在7个区拥有住房并缴社保满1年。考虑广州作为超大城市,区域人口密度区域分布不均现象较突出,本着合理有序、渐进适度的原则,兼顾“增量”“存量”需求,《规定(修订稿)》拟实施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对“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优化积分制入户方式: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规定(修订稿)》还计划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同时,放宽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申请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简化指标条件,明确积分制入户指标由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年龄3项指标组成。据悉,广州是一线超大城市中首个取消积分落户指标限制的城市。
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允许大专学历入户。此外,《规定(修订稿)》拟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社保等限制;放宽年龄限制,博士、硕士、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硕士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本科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降低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入户(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放宽政策性入户条件:不需要所有子女均具广州户籍。同时,《规定(修订稿)》计划适度放宽老年人投靠入户限制,将投靠子女入户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条件限制,调整为“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完善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补充“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入户条件。
国内除个别超大城市以外
均已全面放宽放开落户限制
起草说明称,自2019年广州市迁入户政策制定实施以来,广州户籍人口稳定增长、人口结构持续优化,年均户籍迁入人口约2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目前,国内除个别超大城市以外,均已全面放宽放开落户限制。
广州市学历入户门槛相对较高,多样化落户途径不足,尚存在较大优化调整空间。《规定(修订稿)》旨在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新常态,保持人口合理有序增长,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策修订在保持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统筹整合、优化调整,具备较强可行性。
适应国家政策调整要求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在必要性方面,《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3份文件将于2025年6月到期。为保持政策延续性,需启动相关文件修订工作。
此外,国务院《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五年行动计划》等政策要求,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此,广州对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政策进行相应优化调整,完善积分落户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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