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 四川提出11条措施

2025-01-02 07:55  来源: 成都日报

记者1月1日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获悉,该厅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11条主要措施,旨在强化对外商在川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高水平研发活动。

具体而言,在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方面,《措施》提出,对主营行业符合新版《高技术产业分类》且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5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中心,择优给予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每个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同时,《措施》提出,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申请认定为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并享受相关省级财政科技支撑政策;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成果进入技术交易平台等进行交易,并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平台,对纳入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序列的,享受相关省级财政科技支撑政策。

此外,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措施》鼓励四川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外资研发中心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共建产业学院等合作;支持四川省职业院校与外资研发中心共建实践实训基地、技术技能协同创新平台,共同组织学生实习实训;邀请外资研发中心参与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等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共同推进四川省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黄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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