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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网站首页[网友呼吁]
我在成都工作,父母不习惯四川的生活,都住在东北老家。我是独生子女,现在规定结婚以后,四年才有一次探望父母的探亲假。法律规定对父母要“常回家看看”,四年一次的探亲假能否改为一年一次?
[代表建议]
针对网友呼吁,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解释,探亲假以前是因为交通不发达和假期少而设计的,现在交通方便了,职工有带薪假期、国家法定假日也增多。对于探亲假时隔太长,群众已有反映,但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而国家需要统筹考虑,这有一个过程。
省人大代表、四川能投高县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工会主席叶应坤建议,在国家对探亲假没有新规出来前,应该先落实劳动者带薪休假,以弥补探亲假时隔太长而造成不能探亲的情况。据了解,虽然在《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都已明确,把“带薪休假”作为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但真正严格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仅是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 □本报记者 刘春华
原标题:可落实带薪假探望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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