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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网站首页4月7日,省环保厅公布《2015年度各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分解表》,总体来说,要求2015年各市(州)的空气进一步改善。其中,成都市2015年PM10目标年均浓度是≤117微克/立方米,要求比去年降低约5%。
PM10是大气中直径≤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也称“粗颗粒物”。根据《2015年度各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分解表》,成都PM10目标年均浓度是≤117微克/立方米,自贡市≤105微克/立方米,南充市≤103微克/立方米,内江市≤96微克/立方米,宜宾市≤93微克/立方米,泸州市≤92微克/立方米;雅安、巴中、广元等空气较好城市,分别要≤68、63、60微克/立方米。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给各市(州)下达的2015年PM10年均浓度目标,是综合当地近几年的空气质量状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以及气象条件等,量身定做。总体来说,都要求空气质量改善,但不一定每个市(州)今年的目标浓度都比去年低,比如三州的PM10年均浓度已经很低,今年再下降的空间较小,一些城市的空气质量受气象条件影响很大等。
据省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2014年PM10年均浓度12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近20%,降幅很大。给成都下达的2015年PM10年均浓度目标117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低6微克/立方米,要求降幅5%左右。“成都如果继续强化、固化各项降尘措施,完全有望达到2015年PM10年均浓度目标。”省环境监测总站有关负责人说。
省环保厅7日还发布《关于认真实施<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5年度实施计划>配套项目的函》,要求各地强化配套项目涉及的发改、经信、公安、环保、住建、交通、城管等多部门责任,督促各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工,编制好相应配套项目,确保完成2015年度PM10年均浓度政府责任目标。
原标题:2015年降尘目标下达 成都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117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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