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心为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2026-05-09 15:32

政绩观,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更是检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论断,直指政绩观的核心:政绩不在报表里、不在镜头前,而在百姓的口碑里、心坎上。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契机,时时以“民心之尺”,丈量政绩,真正让每一份答卷经得起群众评判、历史检验。

以“民心之尺”,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民”的本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意味着在制定政策、推动发展、检验成效时,必须始终着眼于人民的需求,尊重人民的意愿,保障人民的权益,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既要‌深入群众、了解实情,在“接地气、合民意”中贴近百姓。又要务求实效、‌解决问题,在“最直接、最现实”中惠及群众。更要‌尊重主体、激发活力,在“畅民意、通渠道”中汇聚民智。还要‌接受监督、改进作风,在“主动晒、虚心改”中保持联系。

以“民心之尺”,始终做到“行为有度”。“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必须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当好民心民意的“传声筒”,做好民生民利的“维护人”,以实际行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用“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标准,让群众成为参与的主体、监督的眼睛、整改的镜子、评价的尺子。心无百姓莫为“官”,坚持当“老百姓的官”,以百姓心为心,以群众事为事,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才能交出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以“民心之尺”,始终做到“政绩为民”。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盘”,落脚点就在“为民”二字。真正的政绩,从来不是冰冷的数字报表,也不是孤芳自赏的形象工程,而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民生福祉。筑牢“为民造福”的思想根基,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真正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拿出“实干为民”的实际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把每一件事往实里做、往细里做,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真政绩。健全“民心导向”的考评机制,把“群众是否认可”“民生是否改善”作为衡量政绩的硬指标,形成“以民心为尺”的鲜明导向。

政绩好不好,人民群众满不满意是最好的标尺。“民心之尺”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需要融入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的根本遵循。它要求每一位工作者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徐闯)